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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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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88 股票简称:中国国旅 公告编号:临2016-003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月20日在公司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4人,董事刘平春因公务委托独立董事葛铁铭代为出席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为民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预算(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披露的《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临2016-005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为民、李刚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披露的《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16-006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披露的《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6-007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银行授信及银行融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披露的《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08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88 股票简称:中国国旅 公告编号:临2016-004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月20日在公司七层会议室举行。此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陈玲玲、王延光、赵凤。杨晨光监事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委托赵凤监事参加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王晓雯监事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委托陈玲玲监事参加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此次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推举陈玲玲监事主持本次监事会,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88 股票简称:中国国旅 公告编号:临2016-005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总社”)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日常业务担保,即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BSP反担保。BSP是开账与结算计划(Billing and Settlement Plan)的简称,是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以下简称“国际航协”)建立的供航空公司和代理企业之间使用的销售结算系统,国际航协通过其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管理代理企业和航空公司之间机票交易所产生的资金转移。根据国际航协和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鑫港”)的相关业务惯例及规定,中航鑫港为代理企业的BSP额度向国际航协提供担保,作为条件,由代理企业的控股股东或持股股东为中航鑫港提供反担保。

 此外,国旅总社之控股子公司澳门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国旅”)和中国国旅(香港)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国旅”)由于开展业务需要,拟申请由银行为澳门国旅和香港国旅向供应商开具银行履约保函,并由国旅总社向银行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891万元,其中:为澳门国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89万元的反担保,为香港国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2万元的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国旅总社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271.2512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3,151.7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4,054.5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0.60%,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8,850.5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274.19万元人民币。截至201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63,945.6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81,464.27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9.69%,201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7,936.5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384.10万元人民币。

 澳门国旅是国旅总社持股41%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63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189.0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712.85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5.34%,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877.3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77.63万元人民币。截至201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9,107.9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4,044.1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4.40%,201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364.9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98.95万元人民币。

 香港国旅是国旅总社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2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058.3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244.8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5.32%。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65.8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08.38万元人民币。截至201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954.4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065.7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61.88%,201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553.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80.42万元人民币。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计划系公司为满足旅行社业务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其中提供BSP反担保是公司开展旅行社票务代理业务必须履行的手续。被担保企业经营稳健,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该担保计划的履行对公司旅行社业务的开展有积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6年度担保计划系为满足子公司旅行社业务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是公司开展旅行社票务代理业务必须履行的手续,该担保计划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仅为具有实际控制力的下属公司提供上述日常业务担保,且有严格的风险控制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额为21,423万元人民币,均为BSP反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88 股票简称:中国国旅 公告编号:临2016-006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16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说明:

 1.本公司承租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集团”)的21个固定车位;

 2.本公司委托国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免公司”)承租国旅集团4,922.94平方米的办公用房;

 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总社”)委托国旅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国旅总社承租国旅集团面积为5,633.64平方米的办公用房;

 6.中免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免(北京)商贸有限公司承租国旅集团1,221.33平方米的办公用房;

 7.中免公司委托国旅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8.中免公司承租国旅集团的28个固定车位;

 9.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旅(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投资”)承租国旅集团面积为1,157.77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及2个固定车位,并委托国旅物业公司提供相关的物业管理服务;

 10.国旅投资委托国旅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11.中免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免集团三亚市内免税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市内免税店”)租赁国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天马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汽车”)36辆客车,提供员工班车及穿梭巴士服务;

 12.国旅总社之全资子公司国旅环球(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环球”)承租国旅集团面积为528.19平方米的物业,并委托国旅物业公司提供相关的物业管理服务;

 13.国旅总社之全资子公司国旅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会展”)承租国旅集团面积为2,186.80平方米的物业,并委托国旅物业公司提供相关的物业管理服务;

 14.本公司委托天马汽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国旅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注册资本103,715.8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甲2-1号七层,法定代表人王为民,经营范围:实业项目的投资和资产管理;自有房屋出租。截至目前,国旅集团持有本公司55.30%的股权。

 2.国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国旅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1号,法定代表人卢路,经营范围:写字楼招租及物业管理;旅游资源咨询、开发;日用百货、电器、工艺美术品(金饰品除外)销售;计算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培训、转让;停车场收费、管理。

 3.天马汽车系国旅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5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1号国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01室,法定代表人王世平,经营范围:汽车客运、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等。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北京地区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服务、海南省三亚市汽车租赁服务的市场价格,操作公开透明,不存在任何隐瞒和欺诈行为。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是建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通过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障,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因素。

 五、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葛铁铭先生、杨有红先生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

 2016年1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长王为民、董事李刚为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确为公司经营活动所必需;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议案所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与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本公司与国旅集团签署《车位租赁合同》,向其租赁21个车位,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甲2号正东国际大厦地下停车场,租期自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止,租金按年度一次性支付。

 2.本公司与国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合同》,委托国旅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期限每季度第一个月前十天支付本季度服务费。

 3.中免公司与国旅集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甲2号正东国际大厦A座4、5和6层作为办公用房,租期分别为自2012年8月16日至2020年8月15日止和自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

 4.国旅总社与国旅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合同》,委托国旅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期限每季度第一个月前十天支付本季度服务费。

 5.国旅总社与国旅集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北京市东单北大街1号的国旅物业公司1层大堂、13层礼堂、B3停车场、国旅售票厅、B4餐厅,租期自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止,在租期内的每季度末支付本季度租金。

 6.中免公司与国旅集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2号高斓大厦十层办公用房1,221.33平方米,租期自2016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28日止,按季支付租金。

 7.中免公司与国旅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合同》,委托国旅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分别为2012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15日止、自2013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止和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支付方式分别为按半年度和按季度支付服务费。

 8.中免公司与国旅集团签署《租赁合同》,向其租赁28个车位,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甲2号正东国际大厦地下停车场,租期自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止,在租赁期内的每季度末支付本季度租金。

 9.国旅投资与国旅集团、国旅物业公司签署《房屋、车位租赁及物业管理合同》,租赁国旅集团位于正东国际大厦B座4层403、404、405、406、408、409、410室,租期自2016年3月28日至2017年3月27日止,并向其租赁2个车位,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委托国旅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服务期同租赁期,服务费亦按半年支付。

 10.国旅投资与国旅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合同》,委托国旅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2016年1月15日至2017年3月27日止,服务费按月支付。

 11.三亚市内免税店与天马汽车陆续签署了五份《车辆租赁协议》,共租赁36辆客车提供员工班车及穿梭巴士服务,租车期限分别自2013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16日止;2014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9日止;2014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2014年8月13日至2022年8月12日止;2015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国旅环球与国旅集团、国旅物业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向其租赁位于北京市东单北大街1号的国旅物业公司501和503室作为办公用房,租期分别为自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止和自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止,按月支付租金。委托国旅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服务期同租赁期,服务费亦按月支付。

 13.国旅会展与国旅集团、国旅物业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向其租赁位于北京市东单北大街1号的国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01室、602室、605、606室、601A、607室、608室、609和611室,租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按月支付租金。委托国旅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服务期同租赁期,服务费亦按月支付。

 14.本公司与天马汽车签署《劳务派遣合同》,委托其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年度支付服务费。服务期限自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止。

 七、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88 股票简称:中国国旅 公告编号:临2016-007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

 公司在任一时点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48亿元人民币。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以上额度内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投资期限

 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管理部建立台账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实现公司部分闲置资金的收益最佳,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能够提高公司部分闲置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888 证券简称:中国国旅 公告编号:2016-008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2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2月2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西里中街18号渔阳饭店三层紫金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2月26日

 至2016年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公司2016年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预算(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1。

 2、登记时间:2016年2月25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甲2号A座8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甲2号A座8层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7

 联系电话:010-84478866-5905/2359

 传真:010-84479312

 联系人:包月英 潘俊卿

 特此公告。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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