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53号王府井大厦十一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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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冰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董事于仲福先生、董事胡腾鹤先生、独立董事黄桂田先生、独立董事董安生先生、独立董事郭国庆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2人,出席2人;
3、董事会秘书岳继鹏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刘长鑫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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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逐项审议通过下述具体方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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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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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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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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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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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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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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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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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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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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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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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批准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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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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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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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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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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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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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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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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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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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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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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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3、4、1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巫志声、徐斐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