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6-007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暨持股比例
低于30%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和平先生的通知,周和平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6年1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18%。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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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周和平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周和平先生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18%。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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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后,周和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4,288,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09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和平先生曾做出了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承诺已于2010年4月24日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和平先生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2)周和平先生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周和平先生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承诺还在继续履行中。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和平先生没有做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5、周和平先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6-008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和平先生的通知,周和平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6年1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1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情况
■
从2015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周和平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周和平先生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18%。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后,周和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4,288,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09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周和平先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和平先生严格遵守了如下股份锁定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周和平先生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做出其他股份锁定承诺。
周和平先生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股份锁定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周和平先生已经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细内容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