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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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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6-01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三钢闽光,股票代码:002110)于2016年1月11日开始停牌。

 2016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议案》。2016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2016年1月1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三钢闽光,股票代码:002110)于2016年1月20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福建省国资委批复、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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