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广汽集团”)公开发行41.055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或“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3131号文核准。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与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16年1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广汽集团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时间:2016年1月21日(星期四)9:00~11: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联席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发行人: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