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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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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20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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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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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1.1 长信可转债债券A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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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2 长信可转债债券C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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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2.1 长信可转债债券A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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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2 长信可转债债券C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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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图示日期为2012年3月30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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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2、本基金基金经理的证券从业年限以基金经理进入证券业务相关机构的工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已建立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其余各投资组合未发生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4.4.1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四季度,美国就业指标继续向好,失业率下降至5.0%,经济增长状况稳定,美联储如期在12月选择加息;欧元区经济缓慢复苏,失业率维持高位,欧央行选择降息并延长QE来抵制通缩风险;日本工业生产及消费等数据不及预期,经济停步不前。2015年四季度美元加息因素导致新兴经济体汇率波动明显加大,贬值预期上升,经济增长普遍减速。国内方面,2015年四季度PMI指标徘徊在荣枯线以下,基建和房地产投资增速未出现明显好转,出口持续负增长,消费数据缺乏动力,经济增速面临下行压力,央行选择降息降准以应对经济下行的风险。市场方面,2015年四季度美联储加息并未减退债券牛市节奏,避险情绪激增使利率债出现了较好行情,信用债尤其是城投债收益率继续回落,可转债受制于股市动荡及存量稀少因素,估值有所调整。

 报告期内,考虑到权益市场依然面临较大的波动性以及转债品种过高的溢价水平,本基金继续保持了以分离债为主、低估值可转债为辅的配置思路以使组合达到合规要求,降低了组合收益波动风险,同时获得了一定的投资回报。

 4.4.2 2016年一季度市场展望和投资策略

 展望未来,美联储加息以及后续的加息预期可能导致国际资本继续回流美国,并加大新兴经济体汇率波动,汇率风险加大。供给侧改革短期内使国内经济依然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经济的企稳需要更多政策的托底,未来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均有加码的空间,期间汇率波动可能影响政策发力的节奏。就市场而言,经济的下行压力可能使利率继续保持下行,利率风险相对可控;供给侧改革及产能出清会进一步加大信用风险暴露,受益于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规模的扩大,信用债中城投债仍是相对较好的投资品种,产业债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券精选;可转债一级市场重启,新增标的有利于化解存量转债的估值压力,等待时机寻找其中交易性机会。

 下一阶段本基金将继续保持审慎严谨的态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组合,争取为投资人提供安全、稳健的投资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长信可转债债券A份额净值为1.3626元,份额累计净值为2.3226元,本报告期内长信可转债债券A净值增长率为9.21%;长信可转债债券C份额净值为1.3487元,份额累计净值为2.2557元,本报告期内长信可转债债券C净值增长率为9.0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8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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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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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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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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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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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上海物贸(600822)的发行主体于2015年12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15〕54号)。纪律处分原因为公司2008年至2012年的年度报告,均未能反映相关年度该公司经营的真实情况,影响了投资者对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进行正确判断,属于信息披露文件中记载的事实与真实情况不符情形,该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5条、第2.7条、第11.12.5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等有关规定。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该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5]5号),处罚原因为201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在发现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料发生重大亏损时,也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以及第六十七条,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金亚科技(300028)的发行主体于2015年6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成稽调查通字151003号)。因该公司涉嫌证券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对如上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研究发展部按照内部研究工作规范对该股票进行分析后将其列入基金投资对象备选库并跟踪研究。在此基础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根据具体市场情况独立作出投资决策。事件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股票的发行主体进行了进一步了解与分析,认为此事件未对该股票投资价值判断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本基金投资于该股票的投资决策过程符合制度规定的投资权限范围与投资决策程序。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余八名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期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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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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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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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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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的文件;

 2、《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的原稿;

 6、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资格批复文件。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住所。

 8.3 查阅方式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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