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20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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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标普道琼斯指数公司变更旗下部分指数名称的通知,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涉及的“中信标普100指数”更名为“标普中国A股100指数”,故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相应的进行调整。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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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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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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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图示日期为2005年1月17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根据标普道琼斯指数公司变更旗下部分指数名称的通知,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信标普100指数×80%+中证综合债指数×20%”变更为“标普中国A股100指数×80%+中证综合债指数×2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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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刊登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2、证券从业年限以基金经理进入证券业务相关机构的工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已建立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其余各投资组合未发生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4.4.1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整体看,市场在2015年四季度呈现上涨走势。期间上证指数上涨15.93%,沪深300指数上涨16.49%,中小板指数上涨23.81%,创业板指数上涨30.32%,各主要指数均经历了系统性风险阶段释放后的回升。
从行业结构看,计算机、通讯、房地产、电子元器件行业涨幅居前,而煤炭、交通运输、石化、钢铁涨幅居后。
2015年四季度本基金维持了偏高的股票持仓比例,在行业配置上提高了集中度,对于未来高成长的细分行业提高了配置比例。
4.4.2 2016年一季度市场展望和投资策略
1、方向上:偏中性。市场相比2015年四季度不容乐观。主要是微观流动性以及预期层面的变化转负。
2、市场最重要的变化因素依然是政策。包括十三五的政策定调以及对于IPO、注册制以及经济增长方式的定调。
3、寻找高成长的个股。高成长的个股大部分来源于高成长的行业,高成长的个股大部分首先基于对高成长行业的选择。高成长行业为:
(1)政策鼓励发展的方向(如充电桩,智能制造);
(2)新兴产业产业化趋势的形成(VR,流量经营,物联网平台公司);
(3)消费升级催生的新的行业(体育,跨境电商,她经济,服务机器人,食品溯源);
(4)人口红利减少后带来的制造业升级的机会(智能制造,智慧物流等);
(5)新一代人群文化的改变(IP,粉丝经济);
(6)部分成熟行业的技术渗透(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的环节,碳纤维)。
具体配置上:
1、配置景气明确向上的行业,作为核心配置;
2、政策相关的给予重点配置;
3、考虑十三五第一年,经济存在上行的可能,适度增加中下游的配置比例;
4、自下而上精选个股。
2016年一季度市场存在的风险点主要在于联储三月的议息会议及汇率压力导致的货币政策扩张受限。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127元,份额累计净值为2.9327元;本基金本期净值增长率为32.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1.9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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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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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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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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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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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期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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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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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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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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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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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的文件;
2、《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的原稿;
6、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资格批复文件。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住所。
8.3 查阅方式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