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07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1月14日前以电话、邮件、传真、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1月19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德松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 2016 年1 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530.74万元,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临 2016-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1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由15,000 万元增加至20,010万元。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延长授权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授权管理层就增加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临 2016-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盛伟建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附件:盛伟建先生简历
盛伟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 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在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15年7月起进入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08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1月14日前以电话、邮件、传真、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1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诚祥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有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30.74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09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530.74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3号文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1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2元,募集资金总额52,705.20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8,484.2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12月17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520号的《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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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额与项目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先减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余下缺口由公司自筹或通过银行贷款予以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关于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2016]17号),截止2016年1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530.74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30.7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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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30.7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的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国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30.74万元。
4、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有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30.74万元。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国信证券《关于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10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3号文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1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由15,000 万元增加至20,010万元。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延长授权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授权管理层就增加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修订后的《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