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该公告中的日期有误,现对原公告披露的部分信息更正如下:
原公告中: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公司承诺争取在2015年3月1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现更正为: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公司承诺争取在2016年3月1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