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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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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6-008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轮股份”)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3号文核准,金轮股份首次公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600,000股,其中发行新股30,600,000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3,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7.18元,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219,7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825,94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81,882,06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042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4,000吨金属针布、10,000套盖板针布、25,000条带条针布及50,000根固定盖板针布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8,211.60万元。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1,142.72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5,0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3,471.22万元(含利息和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三、 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情况

 2015年1月12日,金轮股份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6年1月7日,公司已将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金轮股份于2016年1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500万元。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

 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已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运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机构意见:金轮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金轮股份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6-009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经营发展需要,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轮股份”)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同意免去刘韶先生副总裁职务,同时聘任刘韶先生为公司总监,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刘韶先生近三年内都担任公司高管职务,其股票账户一直处于证监会及交易所监管状态,在上述期间内刘韶先生未买卖过公司股票。刘韶先生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刘韶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被提名人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免去刘韶先生副总裁职务,同时聘任刘韶先生为公司总监。

 特此公告。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

 附件:

 刘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出生。现任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董事。历任中水南通海狮船舶有限公司(原南通渔船柴油机厂)计划员、生产科长、制造部经理,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金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中心总经理、事业部副总经理、企管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

 刘韶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监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6-010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和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销坏账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追收无果长期挂账且已注销的,以及小额应收账款催收成本大于应收账款的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共计1,535,845.89元,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275,309.09元,影响2015年度净利润195,402.60元,2015年三季度报告对全年业绩的预告不作调整。

 1、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1,535,845.89元,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275,309.09元,影响2015年度净利润195,402.60元,2015年三季度报告对全年业绩的预告不作调整。本次核销坏账的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核销坏账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公司董事会就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核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该核销坏账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6-011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6年1月15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赵忠尧先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陆健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免去刘韶先生副总裁职务,同时聘任刘韶先生为公司总监,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核销坏账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6-012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6年1月15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监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运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公司董事会就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核销。

 《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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