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30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所提出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讨论,并对问题逐项进行落实。鉴于《反馈意见》中涉及的核查、材料补充工作等事项较多,全部问题的落实尚需一定的时间继续完善,预计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申请》。公司将在反馈回复材料准备完毕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报送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