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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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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6-006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接到控股股东李卫国先生的通知,获悉李卫国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5年4月16日,李卫国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8,500,0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1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2015年4月29日,李卫国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8,500,0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质押于2015年4月29日在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2016年1月14日,李卫国先生将上述17,000,000股股份(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全部解除质押,并已在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解除股权质押相关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60,514,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6%,完成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后,其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5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0%,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22.65%。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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