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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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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安鑫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代销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新增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银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为诺安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诺安安鑫保本混合;基金代码:002291)的代销机构。

 自2016年1月15日起,投资者可在上述代销机构的各营业网点办理诺安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欲了解诺安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1月11日《中国证券报》和本公司网站上的《诺安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诺安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3:或前往其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www.grcbank.com

 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6或0755-25822002:或前往其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www.guosen.com.cn

 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前往其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 www.95579.com

 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油气能源

 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2016年1月18日

 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2015年2月17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交易简称为“诺安油气”,场内交易代码为“163208”。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将于2016年1月18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自2016年1月19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公司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请投资人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节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免长途话费),或至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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