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降低华泰柏瑞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华泰柏瑞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月15日起,对本基金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基金管理费费率由年费率1.50%调低至年费率0.80%,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根据《华泰柏瑞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以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相关规定: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经本公司和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将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的“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以下内容进行修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上述基金费率的调整,自2016年1月15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已遵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2、本公司将在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华泰柏瑞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长期停牌证券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证券的停牌公告,对以下长期停牌证券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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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旗下基金(除ETF基金外)持有的以上证券均采用上述估值方法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15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同时开通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主协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 平安证券自即日起增加代销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同时开通基金转换、定投等业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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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即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平安证券任何渠道办理上述除目前正在封闭期的基金以外的基金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通过平安证券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本公司自即日起在平安证券开通上述除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C类以外的各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的收取方法及业务规则请参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各基金间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平安证券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三、通过平安证券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公司自即日起在平安证券同时开通上述除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C类以外的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最低扣款金额为100元,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平安证券的有关规定。
四、业务咨询
平安证券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者若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2、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