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通知,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1、 原出质人基本情况:
原出质人为南方香江,南方香江持有本公司406,115,339股,占公司总股本25.44%,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解除质押股份数量、类别、解除质押时间及占比:
南方香江将其质押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股份73,500,000股于2015年1月14日办理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编号:【ZYD131510】)。本次解除质押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60%。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06,115,339股中的312,000,000股进行了质押,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76.8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54%。其质押股份所得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采购家具等用途。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