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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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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临2016-005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7年1月18日通过拍卖方式,共出资12,139,500元取得位于澄迈县白莲美且那利坑地段772.2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益(工业用地)。但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未能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后经海南省高院和海南省第一中院调解,公司与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达成协议:双方同意将属于公司白莲美且那利坑772.2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益(工业用地)与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东侧199.89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城镇住宅用地)通过评估以等价值方式进行异地置换。公司已分别于2012年2月及6月取得了其中42387.95平方米及76685.3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并在指定媒体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公司临2012-004号公告及临2012-017号公告。

 近日,我司收到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14190.5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办理在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批复》(澄府函【2015】503号):澄迈县人民政府同意将金马片区县医院东侧,地块编号为27512-201439-1-A和27512-201439-1-B两宗面积14190.5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至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土地面积及四至范围以用地勘测定界图为准。公司现已取得上述两地块土地使用权证——金江国用(2015)第5026号土地使用证和金江国用(2015)第5027号土地使用证。

 预计本次14190.5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将增加公司2015年当期收益约100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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