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于2016年1月8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1),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月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预计10个交易日后通过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会同各中介机构及相关方全力推进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因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对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对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