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旗下公司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股份”)关于增持公司股份情况的通知,获悉:五矿股份于2015年9月25日至2016年1月13日,通过“五矿证券-众城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47,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
增持前,五矿股份持有公司股份146,435,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3%。增持后,五矿股份持有公司股份148,483,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4%。
五矿股份的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5]5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矿股份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矿股份承诺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公司股票六个月内不减持。
公司将继续关注五矿股份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