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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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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太原刚玉 公告编号:2016-03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部署,为充分体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适应产业结构优化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

拟将中文名称由“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拟将证券简称由“太原刚玉”变更为“英洛华”(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证券简称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有关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100%股权之重大资产重组已顺利完成,并根据公司产业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相应变更。

拟将公司经营范围“稀土永磁材料与制品、棕刚玉系列产品、物流设备与控制和信息系统、金刚石制品的生产、销售、研发和技术服务,铝钒土的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仅限子公司)。”

变更为“电机及驱动与控制、物流设备与控制和信息系统、消防智能装备及控制系统集成、稀土永磁材料与制品、金刚石制品的生产、销售、研发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仅限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1、将《公司章程》:“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TAIYUAN TWIN TOWER ALOMLLUM OXIDE CO.,LTD.”

修改为:“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INNUOVO TECHNOLOGY CO.,LTD.”

2、将《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稀土永磁材料与制品、棕刚玉系列产品、物流设备与控制和信息系统、金刚石制品的生产、销售、研发和技术服务,铝钒土的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仅限子公司)。”

修改为:“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电机及驱动与控制、物流设备与控制和信息系统、消防智能装备及控制系统集成、稀土永磁材料与制品、金刚石制品的生产、销售、研发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仅限子公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公司闲置房产的议案》;

公司为优化资产结构,盘活闲置资产,拟出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帝京路1号1-18幢帝京花园的一套房产。该房产账面原值为5,501,566元,账面净值为3,500,371元,经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结果为1,213.62万元。公司以房产中介机构挂牌的方式与北京鼎堃博诚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交易价格以上述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为1,22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扣除相关税费,大约产生700万元左右的利润,对公司当期损益将有积极影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电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了优化产品结构,引进新技术、新人才,开拓新能源汽车继电器、光伏继电器等市场领域,拟与郭晓滨先生合资设立“浙江英洛华新能源电控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并于2016年1月12日签订了《合资协议》。该公司拟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联宜电机以自有资金出资275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5%股权;郭晓滨先生以货币225万元和以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截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拥有的高压直流继电器专有技术的评估报告之评估值2063万元为依据作价2025万元出资入股,持有合资公司45%的股权。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各类继电器、电池控制盒、高压分线盒等产品。

该合资公司的设立,将有利于联宜电机拓展新的市场领域,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加其新的利润增长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太原刚玉 公告编号:2016-04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部署,为充分体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

拟将中文名称由“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拟将证券简称由“太原刚玉”变更为“英洛华”(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证券简称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100%股权之重大资产重组已顺利完成,并根据公司产业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相应变更,拟将公司经营范围由”稀土永磁材料与制品、棕刚玉系列产品、物流设备与控制和信息系统、金刚石制品的生产、销售、研发和技术服务,铝钒土的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仅限子公司)。”变更为“电机及驱动与控制、物流设备与控制和信息系统、消防智能装备及控制系统集成、稀土永磁材料与制品、金刚石制品的生产、销售、研发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仅限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1、将《公司章程》:“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TAIYUAN TWIN TOWER ALOMLLUM OXIDE CO.,LTD.”

修改为:“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INNUOVO TECHNOLOGY CO.,LTD.”

2、将《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稀土永磁材料与制品、棕刚玉系列产品、物流设备与控制和信息系统、金刚石制品的生产、销售、研发和技术服务,铝钒土的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仅限子公司)。”

修改为:“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电机及驱动与控制、物流设备与控制和信息系统、消防智能装备及控制系统集成、稀土永磁材料与制品、金刚石制品的生产、销售、研发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仅限子公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太原刚玉 公告编号:2016-05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2月2日(星期二)14:30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2月2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1日至2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26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26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16年1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议案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四:审议《关于出售公司闲置房产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2016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有关内容。

上述“议案三”为特殊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1月29日9:00-17:00。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企业大道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795”。

2、投票简称:“刚玉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2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刚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序号议 案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全部下述四个议案100.00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1.00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2.00
议案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3.00
议案四《关于出售公司闲置房产的议案》4.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式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取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A)登陆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企业大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 李艳 赵娜

联系电话:0351-5501213

传 真:0351-5501211

邮 编:030110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附: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同 意弃权反对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关于出售公司闲置房产的议案》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注2: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股票简称:太原刚玉 证券代码:000795 编号: 2016-06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联宜电机”)为了优化产品结构,引进新技术、新人才,开拓新能源汽车继电器、光伏继电器等市场领域,拟与郭晓滨先生合资设立“浙江英洛华新能源电控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二)浙江联宜电机于2016年1月12日与郭晓滨先生签署了《合资协议》。其中浙江联宜电机以自有资金出资275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5%股权;郭晓滨先生以货币225万元和以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截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拥有的高压直流继电器专有技术的评估报告之评估值2063万元为依据作价2025万元出资入股,持有合资公司45%的股权。

(三)由于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也不属于关联交易,不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许晓华

4、注册资本:壹亿元

5、经营范围:电机、齿轮箱及配件、电气机械器材,通用、专用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电动代步车、电动轮椅,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的制造销售(不含电镀);科技开发、咨询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浙江联宜电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郭晓滨先生:

1、住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将军祠18号405室

2、身份证号码:350204197507192039

3、个人简介:

郭晓滨先生之前长期在厦门达真电机任职研发部及销售部经理,具有丰富的电机制作研发经验。其领导的研发团队具有丰富的继电器结构设计与制造工艺经验。

4、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浙江联宜电机以自有资金出资275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5%股权;郭晓滨先生以货币225万元和其拥有的高压直流继电器专有技术的评估作价2025万元出资入股,持有合资公司45%的股权。郭晓滨先生保证对其出资入股的高压直流继电器专有技术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未转让或授权第三方使用,保证技术出资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公司的损失。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英洛华新能源电控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1、股权结构:浙江联宜电机持有其55%股权,郭晓滨先生持有其45%股权

2、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工业园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各类继电器、电池控制盒、高压分线盒等产品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注:甲方为浙江联宜电机,乙方为郭晓滨先生)

(一)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甲方以自有资金出资2750万元,乙方以货币225万元和以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截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拥有的高压直流继电器专有技术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作价2025万元出资。

(二)出资支付方式

双方货币出资于2016年1月31日之前全部到位,高压直流继电器专有技术于《合资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以合资公司名义完成发明专利递交申请。

(三)合资公司的组织架构

1、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2名,乙方委派1名。设立监事会,甲方委派2名,乙方委派1名。

2、董事长、监事主席、财务总监由甲方委派人员出任。

3、副董事长、总经理由乙方委派人员出任。

4、合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由乙方组建,根据公司章程办理。

(四)特别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以技术投资入股,双方以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乙方拥有的高压直流继电器专有技术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认该技术价值为2025万元,占合资公司股权40.5%。乙方承诺,如果在2018年12月31日时合资公司净利润没有达到700万元,乙方自愿零对价转让相应的技术股权比例给甲方,具体股权转让比例如下:

1、合资公司当年净利润在400-700万元时,乙方应当无偿转让给甲方9.24%的股权;

2、合资公司当年净利润在200-400万元时,乙方应当无偿转让给甲方18.49%的股权;

3、合资公司当年净利润小于200万元时,乙方应当无偿转让给甲方27.73%的股权。

(六)违约事件及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以后,在2016年1月31日之前出资到位,一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出资,应当承担注册资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当支付守约方注册资本金5%的违约金。

(七)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经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与郭晓滨先生合资设立浙江英洛华新能源电控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主要是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引进新技术、新人才,开拓新能源汽车继电器、光伏继电器等市场领域。该合资公司的设立,将有利于浙江联宜电机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加其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合资协议》

3、中联羊城评字【2016】第WYMPD000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太原刚玉 公告编号:2016-07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公司闲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为优化资产结构,盘活闲置资产,拟出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帝京路1号1-18幢帝京花园的一套房产。该房产账面原值为5,501,566元,账面净值为3,500,371元,经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结果为1213.62万元。公司以房产中介机构挂牌的方式与北京鼎堃博诚商贸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交易价格以上述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为1220万元。

上述交易已经2016年1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鼎堃博诚商贸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北京鼎堃博诚商贸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58号1102室(太平桥企业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黎国滨

注册资本:5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685109286P

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装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消防器材、服装、日用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及化学危险品)

北京鼎堃博诚商贸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522,501.65元,负债为0元,净资产为522,501.65元,2015年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为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帝京路1号1-18幢帝京花园的一套房产。房屋产权证号为京(2015)丰台区不动产权第0025811号,竣工时间为1994年,钢筋混凝土结构,三层,建筑面积468.40平方米,用途为住宅。

2、本次出售资产不存在任何负债情况,也未设置任何抵押或质押,未为第三方提供担保,上述房产不存在任何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成交价格

122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贰拾万元整)。

2、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认购方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出售该房产相关议案,并通过网签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 1220万元(大写:壹仟贰佰贰拾万元整)。

3、交易标的的交付

公司于房屋产权转移当日将该房产交付给认购方。

(二)交易合同的定价情况

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值1213.62万元为依据,确定为1220万元。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未涉及人员安置及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房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公司出售该房产将会有效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

此次出售该房产扣除各项税费成本后,预计产生700万元左右的利润,对公司当期损益有积极影响。

七、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及违约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4、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太原刚玉 公告编号:2016-08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02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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