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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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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前海联礼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6年1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次在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发生变动的生效条件为:1、《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并生效;2、本次股份转让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程序。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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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前海联礼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徐兆感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1230549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成立日期:2015年3月5日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咨询、企业管理(不含限制项目);黄金制品、贵金属的销售(不涉及金融产品、大宗商品或权益类交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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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金证股份外,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其股权关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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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和上市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拟与上市公司开展战略合作,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种类、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9,830,390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要

 联礼阳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每股人民币33元的价格受让赵剑、杜宣、李结义、徐岷波分别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49,830,390股,受让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2016年1月8日,联礼阳与赵剑、杜宣、李结义、徐岷波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双方

 出让方:赵剑、杜宣、李结义、徐岷波

 受让方:深圳前海联礼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标的

 赵剑、杜宣、李结义、徐岷波分别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49,830,39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该部分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转让价款

 经协商一致,联礼阳以1,644,402,87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亿肆仟肆佰肆拾万零贰仟捌佰柒拾元整)受让赵剑、杜宣、李结义、徐岷波分别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49,830,390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元。

 4、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分为两期支付:自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礼阳向赵剑、杜宣、李结义、徐岷波以现金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50%部分;自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礼阳向赵剑、杜宣、李结义、徐岷波以现金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50%部分。

 5、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权转让的确认后生效。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披露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披露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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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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