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1月13日,公司接到本公司主要股东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增持情况
单位: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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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其实际控制人均为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张永明。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1月6日、7日、8日、13日四天累计增持公司股票8404743股,增持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3.39%。
二、本次增持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目的:公司主要股东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增强广大投资者的信念,决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
2、增持计划:1、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自2016年1月6日起,未来一个月内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进飞先生在12个月内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公司股东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2016年1月6日起,未来一个月内出资不超过1.5亿元,以其全资子公司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根据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的增持计划,未来仍有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主要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