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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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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6006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13日(星期三)下午2:5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下午3:00至2016年1月1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南路5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7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永喜先生。

7、本次会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2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智光电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20,620,2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1575%。

(二)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8人,代表股份7,816,4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727%。

(三)参加智光电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128,436,6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6302%。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36,134,0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30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经出席智光电气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逐项审议,并获得了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体表决情况

序号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表决

结果

票数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28,363,48799.9430%72,2000.0562%10000.0008%通过
议案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128,363,48799.9430%73,2000.0570%00.0000%通过
2.2(二)发行方式及时间128,363,48799.9430%73,2000.0570%00.0000%通过
2.3(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128,363,48799.9430%73,2000.0570%00.0000%通过
2.4(四)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128,364,48799.9438%72,2000.0562%00.0000%通过
2.5(五)募集资金用途128,364,48799.9438%72,2000.0562%00.0000%通过
2.6(六)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128,364,48799.9438%72,2000.0562%00.0000%通过
2.7(七)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128,364,48799.9438%72,2000.0562%00.0000%通过
2.8(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128,363,48799.9430%73,2000.0570%00.0000%通过
2.9(九)上市地点128,363,48799.9430%73,2000.0570%00.0000%通过
2.10(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128,363,48799.9430%73,2000.0570%00.0000%通过
议案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128,364,48799.9438%72,2000.0562%00.0000%通过
议案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128,363,48799.9430%73,2000.0570%00.0000%通过
议案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128,363,48799.9430%73,2000.0570%00.0000%通过
议案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128,363,48799.9430%73,2000.0570%00.0000%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序号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票数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36,060,89499.7974%72,2000.1998%10000.0028%
议案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36,060,89499.7974%73,2000.2026%00.0000%
2.2(二)发行方式及时间36,060,89499.7974%73,2000.2026%00.0000%
2.3(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36,060,89499.7974%73,2000.2026%00.0000%
2.4(四)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36,061,89499.8002%72,2000.1998%00.0000%
2.5(五)募集资金用途36,061,89499.8002%72,2000.1998%00.0000%
2.6(六)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36,061,89499.8002%72,2000.1998%00.0000%
2.7(七)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36,061,89499.8002%72,2000.1998%00.0000%
2.8(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36,060,89499.7974%73,2000.2026%00.0000%
2.9(九)上市地点36,060,89499.7974%73,2000.2026%00.0000%
2.10(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36,060,89499.7974%73,2000.2026%00.0000%
议案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36,061,89499.8002%72,2000.1998%00.0000%
议案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36,060,89499.7974%73,2000.2026%00.0000%
议案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36,060,89499.7974%73,2000.2026%00.0000%
议案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36,060,89499.7974%73,2000.2026%0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学琛律师、林映玲律师;

3、结论性意见:智光电气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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