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27日,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富士达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和《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富士达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富士达”)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近日,中航富士达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9414号),同意中航富士达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中航富士达36,479,907股,占其总股本的58.182%。中航富士达目前正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挂牌手续,具体挂牌时间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中航富士达挂牌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