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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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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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实施减量化兼并重组

 (上接A01版)进一步出台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有利于激活市场、释放活力、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新举措。重点是:施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将行政审批制度“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推动政府投资条例等重要立法,实行网上并联核准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在电力、油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重要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盐业等改革;继续深化电力、天然气、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疏导价格矛盾,降低企业和居民负担;继续深入推进“三大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完善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在去产能方面,李朴民表示,下一步将采取五个方面的措施,坚定不移地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严禁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四个一批”(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途径,加快化解产能过剩。要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长效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来化解产能过剩,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的硬约束。在严格执法的同时,配合运用价格杠杆等经济手段,用市场的办法来推动化解产能过剩。

 三是加大政策力度引导产能主动退出。要研究制定务实有效的激励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压减产能。如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发展的需要,调整企业发展战略,主动退出过剩产能;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减量化兼并重组,退出部分产能;城市钢厂实施转型转产或减量化环保搬迁;结合实施“一带一路”战略,通过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优势产能“走出去”。

 四是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规范政府行为,取消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和各种形式的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各类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强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依法解决兼并重组、产能退出的资产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等问题。依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以及企业职工等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保政策,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以钢铁、煤炭等行业为重点,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在化解产能过剩方面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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