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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年第一次会议于 2016年1月1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年1月7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中小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起草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承诺内容可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 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1日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月1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月7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英女士主持,此次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

 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中小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月11日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3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韬股份”或“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及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含7,000万股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1、影响分析的假设条件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6年6月前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7,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3,520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上述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公司假设,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443.51万元、8,395.07万元及9,832.81万元,三年平均增长率约为7.91%;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8,219.70万元、7,990.47万元及9,503.00万元,三年平均增长率约为7.52%。

 假设以公司201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0%的年均增长率为基础计算,2015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816.09万元;假设以公司201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的年均增长率为基础计算,2015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453.30万元。

 假设2016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0%、5%、10%三种可能场景。

 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对2015年、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盈利情况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金额为准;

 (3)在预测公司2016年末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0,600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2、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1)基于2016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0%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如下:

 (单位:股、元、元/股、%)

 ■

 (2)基于2016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5%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如下:

 (单位:股、元、元/股、%)

 ■

 (3)基于2016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10%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如下:

 (单位:股、元、元/股、%)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而“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的建成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且“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并不直接产生效益,而是通过推动公司技术实力进步而间接提升公司竞争力。因此,根据上述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出现下降。本次融资募集资金到位当年(2016年度)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全部建成后才能逐步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难立即实现同步增长,故公司短期内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本公司在分析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 2015 年、2016 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必要性和合理性

 (1)发展锂电池业务,有利于公司由重污染的铅酸电池向绿色电池转变,并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构成中,主要为铅酸蓄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销往中国、欧洲、东南亚和南美等区域。2014年,铅酸电池产品销售收入为19.04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6.40%,而锂离子电池产品销售收入为0.72亿元,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60%。

 公司在铅酸电池市场增速放缓且政策性鼓励发展锂电池的背景下,加快发展锂离子电池尤其是动力锂电池市场,将形成公司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并逐渐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公司抗风性能力。

 (2)大力发展锂电池业务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从电池市场现状来看,锂电池由于其轻便、污染较少等优点逐渐被电池厂商及消费者认同,加上成本逐渐降低,大规模商用成为可能,因此被认为是未来取代铅酸电池的最好产品。在3C类电池市场中,锂电池的使用已成为必然且目前不可替代;在动力电池市场中,由于锂电池能量密度高、充电快速等,在电动汽车行业已成为蓄电池的选用趋势;在储能电池方面,虽然仍然是铅酸电池占据领导地位,但随着智能电网、微网的兴起,铅酸电池作为备用电源已变得逐渐不适用,加上通信设备等对锂电池的采购力度加大,未来锂电池在储能方面也将得到越广泛的应用。公司的发展重点是生产符合市场需求,努力提高蓄电池生产技术,优先进入新型高速发展市场。总体而言,公司快速加大锂电池产品的生产规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

 (3)公司铅酸蓄电池高市场占有率为锂电池扩张奠定了市场基础

 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蓄电池生产企业之一,铅酸蓄电池业务连续多年位列中国密封铅酸蓄电池出口量第一,还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通讯、电动交通工具、光伏、风能、电力、UPS、电子及数码设备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完善的产品应用与技术服务。在发展锂电池业务中,公司完全可利用好现有的客户资源、市场基础以及品牌优势,锂电池产品满足客户新需求和替代需求。

 (4)公司研发投入能为锂电池的发展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

 公司是以研发、生产和销售新型高能蓄电池为主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注重自主创新和科技开发,注重紧跟市场脉搏并开发满足用户需求的新产品。公司现有主营产品均为自主研发,具有完全知识产权,产品能力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围绕铅酸蓄电池和磷酸铁锂动力电池两大核心产品,紧跟国际先进技术发展趋势,以项目管理的方式开展相关产品开发活动。2014年度投入的研究开发支出为4,172.94万元,2013年研发支出4,516.99万元,持续研发资金的投入保证了项目持续推进所需的固定资产、人员和流动资金的需求。研发投入重视能为锂电池发展提供坚定的技术和资金支持。

 2、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必要性和合理性

 (1)研发中心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

 公司将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以满足现有下游业务为目的,利用蓄电池生产商的优势和进一步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提升客户服务深度和服务效率,并配套促进新市场开发。例如利用公司的储能电池建立能源互联网云平台,通过收集、分析电网用户的流量数据,将产业扩充到电力产业和相关的数据产业。

 公司作为中国最大的铅酸蓄电池出口基地之一,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占着公司主要的收入份额,但随着电力信息化的发展和电动汽车等电池应用领域的扩展,现有的铅酸蓄电池产能及电池制造业务已不足以满足公司未来的发展需求,研发环保性更好、能量利用率更高的电池更加符合未来的发展趋势。

 (2)研发中心的建设是公司布局新能源产业的重要切入点

 随着政府加大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公司建设能源互联网云平台顺应了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趋势,而对该行业的尽早涉入有利于建立先发优势。由于目前市场上大量光伏电站并未配备储能设备和建立储能系统,存在大量弃电,能源利用率不够高等问题,因此,在储能设备提供的基础上加入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将加快公司业务切入新能源产业的步伐,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

 (3)研发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公司对电网大数据的渗透

 根据国内外产业资本布局能源互联网的实例来看,能源互联网的实现需要实现信息的互联,即在原有电网结构基础上,应用传感器、大数据分析以及云计算等技术,实现信息的多向流动。通过信息互联,输配电能不再依靠对用户端用电需求的预测来供电,而是通过对信息的采集、处理和运输,应用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技术实现电源端及用户端实时数据的分析及处理,以满足客户按需分配用电量的目的,提高客户能源利用效率。

 公司通过建设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并利用自身的储能设备制造优势,做到能源的及时储备和及时调配,实现能源由发电端到用户端的单向输出转变为发电端和用户端互相之间的双向输出,在此基础上,通过用户端发电并网售电获取终端的用电数据,再利用收集而来的数据实现电力的按需分配,从而形成供需的动态平衡,实现信息能源一体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云时代的来临,大数据的收集和运用对企业把握行业发展动态、提高竞争能力越来越重要,公司在向新能源产业靠近的同时加强对产业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有利于更好地深入产业并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4)公司蓄电池梯次利用能力为能源互联网平台的建设增加了成本优势

 无论是UPS还是应用于电动自行车等动力设备的动力电池,其通常在实际可使用寿命前提前弃用或被处置,但电池组仍存有剩余价值,可继续使用在其他领域。

 储能电池作为能源互联网建设云平台发挥作用的重要能量载体,电池本身的投入直接影响着公司新能源项目的建设成本。公司生产的铅酸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在用作储能电池时,公司可利用生产厂商的优势以低于市场价回收部分剩余蓄电池,电池成本节约和再利用均有利于公司发展储能项目和能源互联网云平台,进而提高了在新能源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将依靠和发挥现有产品、技术和市场优势,积极转型,立足于铅酸蓄电池市场,快速扩大锂电池市场规模,以此抓住新能源、新材料的发展契机。在公司业务定位上,公司通过整合原有产业资源,开拓新型盈利模式和提升客户服务功能,致力于由单一电池产品生产商向国内一流的绿色电池能源解决方案商和服务商转型;在盈利模式上,公司紧密结合市场现状和产业变化趋势,及时跟踪市场热点和前沿技术,围绕电池主业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开发新的高端铅酸蓄电池产品和可规模化的锂电产品,完成从制造加工盈利模式向创新品牌发展盈利模式转型。

 (1)募集资金用于“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将实现公司对动力锂电池的量产,将有助于公司丰富铅酸蓄电池产品和锂电池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对客户综合解决方案的能力,完善公司的客户结构,为公司的利润增长开发新的增长点,有利于公司加快对锂电池行业的切入,加快公司对绿色能源电池多元化发展战略的实施。

 (2)募集资金用于“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将有利于公司抓住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云时代发展机遇,加快前沿电池技术研发步伐,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公司雄厚的研发实力为研发中心的建设提供了技术保证

 作为中国最早从事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研发和生产的企业,公司先后评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民营企业50强”、“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等殊荣,累计申请技术专利115项,并多次荣获广东省、深圳市科技进步奖、创新奖等。截至目前,公司拥有专利101项,其中34项为发明专利,54项为实用新型专利,13项外观设计专利。公司在研发技术的突破将给项目建设提供技术保证。

 公司始终注重新技术的开发,积极推动新技术的运用,并培养了专门的研究人员。能源互联网云平台所涉及的储能电池均可来自公司自主研发和生产。

 (2)公司管理团队和技术队伍是项目实施的人才保障

 公司经过多年专业化发展,已拥有的高素质、高学历、学习能力强的职业化经营管理团队。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由行业内的技术研发人才、营销人才和各类管理人才组成,具有长期的从业经历和丰富的行业经验,经营管理团队分工明确,配合默契。除此之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能深谙电池行业发展规律,透彻市场流行趋势,对产品设计有着独特理解,对行业及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市场需求的变化有着前瞻性的把握能力。公司现有的专业人才队伍是项目成功实施的人才保障。

 (3)公司已在锂电池行业累积了丰富的市场和技术经验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锂电池业务,锂电池产品主要以磷酸铁锂电池为主。公司动力锂电池应用在电动巴士;通信锂电池用在通信基站,产品客户主要为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东南亚及墨西哥等地的龙头电信公司;储能锂电池用以家庭储存及小型太阳能,产品主要销往澳大利亚、欧洲市场。

 目前公司动力锂电池产品正在配合国内几大主要客车厂商进行申请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及产品目录,申请完成后将可享受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公司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已通过国家机动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强制性检验,产品符合《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相关要求。

 2015年12月25日,公司与安徽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于签订了《汽车动力电池采购合同》,安徽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将于2016年向公司采购电动车动力电池总金额2.6亿元。 通讯锂电池方面,公司目前已经获得印度电信市场部分订单,为下一步业务扩展打下坚实基础。

 (五)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目前,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铅酸蓄电池领域,锂离子蓄电池产能较低。在铅酸电池市场增速逐渐放缓和新能源汽车、电信行业以及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锂离子电池的市场需求量快速增长。若公司仍维持在铅酸蓄电池领域发展,将面临电池市场份额逐渐缩小、过去积累的市场优势逐渐丧失、市场地位被其他公司取代的风险。

 为此,公司拟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可以有效解决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遭遇的困难和发展瓶颈。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努力提高销售收入、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增厚未来收益,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做好成本控制,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公司将改进完善生产流程,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对采购、生产、库存、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另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和“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内容进行了细化。上述制度的制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送股比例,有效地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农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28日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05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并于 2015 年 11 月9日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该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16年1 月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根据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修改了“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和分析”之“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召开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更新了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募投项目的备案文件取得情况等内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项目备案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1日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07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孙友元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根据孙友元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与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孙友元先生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孙友元持股情况

 1、孙友元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公司股份5,100,000股,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持有公司股份7,650,000股,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持有公司11,47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5%。

 截至本公告日,孙友元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4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上述股份中10,327,500股于2015年12月4日解除限售。

 2、孙友元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与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

 在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减持雄韬股份股份数量不超过雄韬股份上市前所持股份总数的90%;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拟减持所持全部雄韬股份股份。

 在减持所持雄韬股份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目前,孙友元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二、股权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孙友元

 2、减持目的:个人投资

 3、减持期间: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7月30日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截至2016年7月30日,减持数量不超过10,327,5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雄韬股份股份数量的9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股份做同等处理)。

 5、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

 三、其他有关说明

 1、孙友元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孙友元承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孙友元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1日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06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1月28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27日-2016年1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15:00至2016年1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2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月2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6年1月25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证券部,邮编:518120,信函请注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3。

 2、投票简称:雄韬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个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以使用;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雄韬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杨健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8245

 联系传真:0755-66850678-8245

 联系邮箱:yangjian@vision-batt.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20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回执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1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参会回执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致: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举行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6年1月25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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