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
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01月11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活跃交易,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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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如发生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调整估值方法并公告,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12日
中欧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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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全年分配比例不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
2、本基金于2015年10月8日增加E类份额,原有的基金份额类别更名为A类基金份额。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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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2016年1月18日,场外除息日为2016年1月15日。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5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
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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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已实现净收益的6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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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2016年1月18日,场外除息日为2016年1月15日。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5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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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1)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若本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1元(含),则本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
2)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少于1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本基金依据前述第1项每季度进行的收益分配计入封闭期年度收益分配);
3)本基金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且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截止本次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60%。
(3)本基金于2015年10月8日增加E类份额,原有的基金份额类别更名为A类基金份额。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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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2016年1月18日,场外除息日为2016年1月15日。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5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