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4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1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通知,东银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东银集团于2016年1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上增持了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45,861,984股)的0.1279%。增持前,东银控股持有公司股份873,659,413股,约占总股本的37.24%;本次增持后,东银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76,659,413股,约占总股本的37.37%。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判断,东银控股拟在未来6个月内(不超过6个月,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东银控股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东银控股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