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交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重组预案披露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董事会下发了《关于对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2015】第64号),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正积极就《问询函》所关注内容进行回复,预计将于2016年1月11日完成相关工作。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于2016年1月12日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内容,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月12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