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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披露了下属公司上海蕴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蕴椿投资”)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浙江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事项,蕴椿投资以自有资金18,000万元收购华融浙江分公司拥有的债权本金38,453.13万元及利息9774.97万元,详情请查阅相关公告。
蕴椿投资已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支付了全部债权收购款项,并于2016年1月8日与华融浙江分公司在《浙江日报》发布了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的联合公告,依法履行了债权转移的债务人和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通知程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内容
根据上海蕴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合法拥有的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上海蕴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2016年1月8日)起向上海蕴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上海蕴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2016年1月8日)起向上海蕴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二、债权及担保和抵押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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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后续事项及存在风险
1、本次债权转移的债务人和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通知程序履行完毕后,公司将依法履行主张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相关权利的法律程序及抵押物处置的相关法律程序。
2、本次公司收购的债权尚存在抵押物处置时间不确定或抵押物无法顺利处置的风险,同时国家政策或宏观环境的变化可能对相关房产、土地类抵押物处置价格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四、备查文件
1、蕴椿投资与华融浙江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
2、蕴椿投资与华融浙江分公司发布于2016年1月8日《浙江日报》的《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