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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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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6-002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已迁入新的办公地址,公司联系方式相应发生变化,现将公司新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变更前:

 办公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杨王经济园区旗港路738号

 投资者热线:021-51889318

 联系传真:021-33617902

 变更后: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投资者热线:0512-69832889

 联系传真:0512-69832875

 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1月08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6-00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追加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2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74】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控股股东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协鑫”)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协鑫集成股份自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相关股份过户完毕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本次交易新增252,288万股股票已于2015年12月 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到账,并于2015年12月29日上市。前述承诺期为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2月28日。

 一、 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追加承诺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全称: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1号楼B区16层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施嘉斌

 经营范围:电力、矿业及其他工业、商业项目投资,储能、动力电池产品销售,工矿产品销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与转让,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追加承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

 3.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江苏协鑫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情形。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1.股东延长限售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

 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在锁定期间其若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减持股份所得全部上缴公司。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追加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股东履行违约责任。对于本次追加承诺事项,公司将于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变更股份性质的相关手续。

 四、备查文件:

 1.股东追加承诺的正式文件

 2.公司股东追加承诺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1月08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6-004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合同基本情况:

 2015年3月31日,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于与上海华东电力物资联合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关于与江苏中圣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

 2015年4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与上海电力环保设备总厂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4)、《关于子公司与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1、子公司宁夏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与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书: 2015年09月,子公司宁夏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与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披露的《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9)。2015年11月、12月双方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了《确山25MW光伏发电项目组件合同》、《江西上高20MW光伏发电项目系统合同》、《确山25MW光伏发电项目系统合同》,目前上述项目均在有序推进中。

 2、公司与江苏中圣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根据战略合作协议书内容,公司与江苏中圣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具体的销售合同,目前已签署有效合同金额1.82亿元,已执行1.72亿元。

 3、公司与上海电力环保设备总厂有限公司签订的《200MW光伏发电项目多晶光伏组件采购合同》:2015年9月,公司接到业主方通知,原合同的实施主体变更为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披露的《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9);变更后的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重新签订了《<榆林隆源20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合同>补充协议》,变更了光伏组件的规格、数量,合同金额由816,000,000元变更为824,837,040元,目前该合同已累计执行206MW,累计销售金额824,000,000元。

 4、公司与上海华东电力物资联合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书:目前公司与上海华东电力物资联合有限公司就合作的具体项目正在商讨推进中。

 三、风险提示:

 1、光伏发电项目有一定的开发建设周期,项目因项目批文、原材料采购、人工成本变化等市场因素影响,年初签订的框架合同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风险。

 2、合同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合同的推进需要各方协助,可能存在因其他方原因而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合同内容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决策权限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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