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6-007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关于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证监会公告【2015】18号要求,从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即到2016年1月7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新华联控股认为,公司近期股价及走势未能充分体现公司内在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稳定,新华联控股承诺自2016年1月8日起将不减持的期限再延长6个月,并在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