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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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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创新 实现融资新突破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陈斌访谈录

 1月8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16国电01”成功发行,20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到位,标志着国电集团成为首家在交易所市场中,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具有里程碑意义。日前,就资本市场和广大投资者共同关心的问题,笔者走访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陈斌。

 陈斌先生长期在电力行业工作,历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组成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产权部主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管理部主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笔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有关情况?

 陈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成立的以发电业务为主的综合性电力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五大全国性发电企业集团之一。近年来,国电集团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稳中求优”的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做强主业、转型升级,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强化管理、提高质量,优化资产、防范风险,加强党建、创建和谐”五篇文章,全力打造“效益国电、绿色国电、创新国电、廉洁国电、幸福国电”,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产业布局和电源结构持续优化,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大幅提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在国资委考核中连续6年获得“A”级考评成绩。

 目前,国电集团资产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拥有近800家基层企业。截至目前,国电集团可控装机容量1.35亿千瓦,资产总额达到7900亿元,净资产1433亿元。

 国电集团共控股5个A股上市公司和2个H股上市公司,市值累计超过1400亿元。

 

 笔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本次国电集团公司债券的发行情况?

 陈斌:2015年12月23日,国电集团50亿元公司债发行申请获得证监会正式批复。2016年1月4日,国电集团发行团队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最终确定首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0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2.98%,全场认购倍数为5.07倍。

 此次公司债的票面利率为2007年以来同类型债券最低发行利率,实现了三年期3A级公司债票面利率9年来首次进入“2”字头。最终的发行结果和超额认购情况,一方面体现了发行团队对时间窗口和资本市场的准确判断,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投资者对国电集团公司债券发行的高度认可。

 

 笔者:国电集团作为市场上首单公开发行公司债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相关的背景是什么?

 陈斌:2015年1月,中国证监会正式修订发布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对发行主体、发行方式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改革,简化发行审核流程,拓宽公司债券的发行范围。

 我们在获知发行主体扩展的信息后,第一时间分析了集团公司发行公司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对于企业而言,公司债与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相比,均是企业负债,不存在着实质性的差异。企业在选择上述品种时,主要是从融资成本、审批效率和债券的流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其中融资成本为主要因素。交易所市场采用集中对手方质押回购,增强了债券的流动性,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踊跃认购,从而有效地降低了公司债的融资成本。尤其是在今年货币市场宽松的情况下,债市收益率下行,位于近年来低位,为集团公司发行公司债提供了条件。

 在确定了公司债的成本优势后,国电集团就发行公司债事宜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和汇报,获得了有关部门的大力肯定和支持。

 

 笔者:您认为国电集团本次成功发行公司债券的意义有哪些?

 陈斌:从国电集团的角度来说,本次公司债的成功发行主要有三方面意义:一是实现央企总部公司债品种零的突破,拓展了集团的融资渠道,丰富了直接融资手段,使集团能够更加有效地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增加了融资产品的选择性;二是使集团可以获得长期限、稳定的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改善集团的资金状况,优化债务结构,提高抵抗风险能力;三是通过公司债券融资可以锁定较低的融资成本,有效降低财务费用。

 从资本市场的角度来说,本次公司债成功发行是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的成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探索出一条新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和财务费用,是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精神的具体体现。

 本次公司债的成功发行对后续其他全民所有制企业发行公司债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丰富了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主体类型,进一步推动了多层次债券市场的发展。

 

 笔者:请您谈谈在本次公司债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机构对于这一创新的态度是怎样的,给予了什么样的支持?

 陈斌:去年8月份开始,我们对发行公司债的前期论证工作基本完成,开始就发行公司债券面临的核心问题与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负责人进行探讨,获得了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去年8月份,管理部门邀请证券监管部门就公司债的改革方向向央企做了详细的讲解,并鼓励央企总部发行公司债。国电集团作为国资委直属企业,就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向国资委进行了详细汇报,得到了国资委的充分肯定和支持。

 有关部门对于国电集团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实现低成本直接融资的方式十分鼓励,高效完成了此次债券申报的核准批复,体现了有关部门在此次债券审批过程中的高效率和对债券市场的高度重视。

 

 笔者:市场投资者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以及集团的偿债能力看法如何?

 陈斌:作为首家在交易所市场发行公司债券的央企总部,国电集团进行了北京、上海、深圳三地的路演,与多家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投资者进行了沟通,路演收到良好效果。市场投资者对国电集团的信用资质及偿债能力均表示十分认可,并对国电集团这类高信用等级的央企选择在交易所发行公司债表示热烈欢迎。

 集团2012年-2014年的利息保障倍数逐年提升,体现了集团整体偿债能力的提升,能够满足日常经营和还本付息的需要。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国电集团的主体和债券评级均为AAA。集团良好的经营性现金流和经济效益以及畅通的外部融资渠道为债券偿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笔者:为什么国电集团会选择在岁末年初这个比较特殊的时间段内启动并完成发行?

 陈斌:把握最佳的发行窗口是决定发行成功的关键。国电集团自启动项目以来始终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变化,并进行深入研究分析。2015年下半年基本面和资金面较为有利,央行不断出台宽松货币政策,推动债市收益率下行,位于近年来低位。从2015年年末交易情况来看,机构投资者配置债券的意愿也很强烈,债券收益率进一步下探。

 根据对货币政策和市场情况的研判,国电集团发行团队认为2015年末的资金市场显著有别于往年,出现了良好的发行窗口。因此,在获得监管部门批文后,国电集团和主承销商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投资者需求和公司自身资金安排后,当机立断,果断决策,立即决定把握发行时机,果断在2015年12月31日刊登公告启动发行,并注意做好投资者工作,在元旦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1月4日)簿记建档,确定了发行利率,成功完成发行。

 此次债券选择在岁末年初发行,并获得较高的认购倍数和较低的发行利率,打破了往年年底前后资金紧张、不宜发债的市场惯例,体现了国电集团发行团队对发行窗口和资金市场的准确判断。 

 

 笔者:未来集团是否考虑将公司债券作为常规的债务融资手段?

 陈斌:目前,国电集团中长期债务融资的主要渠道为中期票据、企业债和银行贷款,公司债发行常规化能够进一步丰富直接融资手段,拓展融资渠道,可以获得长期限、稳定的资金,优化债务结构,提高抵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国电集团可持续发展。今后国电集团会充分利用包括公司债在内的各类型债务融资工具,把握不同市场、不同工具的特点,利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建设一流综合性电力集团作出贡献。

 —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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