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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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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新双盈分级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

 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新双盈A”)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4个月开放申购、赎回一次,每次开放仅开放一个工作日。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2016年1月8日为新双盈A第三个运作周年的第二个开放日,现我司对新双盈A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以下简称“申赎类业务”)安排如下:

 一、2016年1月8日接受办理新双盈A的申赎类业务。若发生指数熔断持续至收市,新双盈A的申赎类业务不受影响,均正常进行。下一个交易日2016年1月11日不再开放新双盈A申赎类业务。

 二、新双盈A的申购、赎回价格为1.000元。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8日

 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元时,本基金将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分别对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信诚300,基础份额,代码:165515)、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场内简称:沪深300A,代码:150051)、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场内简称:沪深300B,代码:150052)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6年1月7日,沪深300B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0.25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沪深300B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沪深300A份额、沪深300B份额在不定期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沪深300B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相应地,沪深300B份额的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沪深300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原沪深300A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沪深300A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沪深300A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信诚300份额,因此原沪深300A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信诚300为跟踪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沪深300A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沪深300B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沪深300B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五、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信诚300份额、沪深300A份额、沪深300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沪深300A份额与沪深300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信诚300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了解或咨询详请。

 六、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8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并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参考方法》”),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8年9月起,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提供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对所管理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6年1月7日起,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中安消(证券代码:600654)”、“万盛股份(证券代码:603010)”、“天音控股(证券代码:000829)”、“旋极信息(证券代码:300324)”、“东华软件(证券代码:002065)”、“海格通信(证券代码:002465)”、“金证股份(证券代码:600446)”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c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8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因指数熔断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2016年1月7日9时58分,沪深300指数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熔断至15:00的情况,依据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旗下基金调整开放时间的公告》,现对我司旗下部分基金在发生指数熔断情况下为投资者办理2016年1月7日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开放时间进行调整。

 涉及调整开放时间的本公司旗下基金包括:投资于境内市场的未上市交易的普通开放式基金(包括股票型、混合型以及投资范围涵盖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型基金)、LOF(包括股票型、混合型以及投资范围涵盖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型基金)等。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未上市交易的普通开放式基金

 我司旗下投资于境内市场的未上市交易的普通开放式基金2016年1月7日办理申购、赎回或转换(含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下同)等业务截止时间提前至指数熔断开始的时间,即9时58分。

 各基金销售机构应将在当日指数熔断开始时点前受理的有效业务申请发送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依据各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当日有效申请数据进行业务办理。各基金销售机构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当日指数熔断开始时点至15:00间的业务申请,当日熔断时点至15:00间已受理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申请作为下一个交易日的交易处理。

 投资者在开放时间以外通过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办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等业务的,根据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投资者应主动查询、询问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办理规则。

 (二)上市交易的开放式基金(LOF)

 LOF基金场外份额开放时间调整规则同未上市交易的普通开放式基金;指数熔断期间,场内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暂停;分级基金的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暂不受指数熔断的影响。

 2016年1月7日LOF基金场内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暂停办理时间为:9时42分(含)至9时57分(不含)以及9时58分(含)至15时00分(含)。

 上交所、深交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重要提示:

 1、若法律法规、交易规则、市场情况和技术条件未来发生变化,我司将根据上述因素综合考虑调整本方案,并将及时披露方案的更新情况,届时请以我司最新的方案公告为准。

 2、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当发生指数熔断时,本基金管理人可能延缓支付基金赎回款。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公司网址:www.xc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66-0066

 4、本公告已于2016年1月7日登于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8日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第三个运作周年第二个开放日后年约定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新双盈A”)年约定收益率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本次开放日为2016年1月8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6年1月6日重新设定该开放日次日起所适用的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并在开放日公告。计算公式如下:

 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

 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其中计算新双盈A的年约定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是指在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新双盈A的每个开放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当时适用税率);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需于下一个运作周年开始前公告该运作周年适用的新双盈A的约定收益的利差值。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2%(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结合国内利率市场情况,本基金第三个运作周年的利差值确定为2.0%。

 鉴于2016年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为1.50%,因此新双盈A在本次开放日次日起所适用的的年约定收益率为3.50%(=1.50%+2.0%)。

 风险提示:

 新双盈A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是,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新双盈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66-0066

 2、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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