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披露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预计2015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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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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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2015年第四季度,国内新能源汽车发展呈现爆发式增长,也推动了公司电动汽车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尽管公司新能源汽车满负荷生产仍无法满足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强烈需求。其中,公司所推出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秦”“唐”于2015年第四季度因其优良的产品性能和产品竞争能力使其在同类产品中销量处于领先地位;公司K9、E6等公共交通领域的电动汽车产品订单火爆,推动了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于第四季度取得高速增长。如上原因带动了公司利润水平的大幅提升,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好于预期,因此,公司201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为: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上升518.18%~557.39%。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国家战略,公司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修正公告是根据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计算得出,具体财务数据将在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