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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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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6-02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㈠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1月11日15:00-2016年1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㈥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㈦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五路330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㈧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5日

 二、会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国高青兰线泰安至东阿界公路项目招投标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详见2015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nfo.com.cn)的《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泰东路项目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㈠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㈡登记时间

 2016年1月11日9:00—11:30,13:00—17:00 2016年1月12日9:00—11:30至现场会议召开前。

 ㈢登记地点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但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98

 2、投票简称:“山路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12日 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4、在投票当日,“山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输入证券代码:360498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15:00(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15:00(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应当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或者其他相关系统开设的“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会议联系方式

 (一)会议联系人:赵晓玲、汪丽雁

 (二)联系电话:0531-87060200、87069908

 (三)传 真:0531-87069902

 (四)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五路330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五)邮编:250021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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