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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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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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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上述基金收益分配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至多六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30%;

 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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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5、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 2016 年 1 月 11日 15:00 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tamc.com.cn)

 2、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16(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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