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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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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2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内(2016年1月6日、2016年1月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市公司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中所列示的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章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描述,上述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本公司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建筑装饰业,虽然建筑装饰行业受益于建筑物装饰的周期性更新,但新增建筑所带来的业务机会、现有建筑装饰更新周期的长短和预算水平与宏观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建筑装饰行业有一定影响。

 我国宏观经济“十一五”期间保持稳定增长势头,2006-2010年我国GDP年均实际增长11.2%,而同期我国建筑装饰行业产值平均增长率约为13%。

 近年来,国民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我国GDP分别较上年增长7.7%、7.7%、7.3%、7%。如若未来几年我国宏观经济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建筑装饰行业的整体需求产生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建筑装饰业务的行业政策风险

 ①住宅精装修业务的政策风险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会根据市场环境出台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未来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变化将对住宅精装修业务需求产生影响。2012年至2015年1-6月,发行人住宅精装修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15.99%、25.32%、19.17%和33.10%。若未来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趋紧且致使居民购房意愿降低,将会对公司住宅精装修业务的发展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装修业务的政策风险

 201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自印发之日起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办公要求的,可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同时,该《通知》指出:本通知所称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培训中心,以及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兴建的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党政机关使用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楼堂馆所,参照本通知执行。

 报告期各期内,党政机关楼堂馆所装修业务占发行人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7%、4.08%、5.12%和2.77%,占比不高,但随着国家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限制措施的实施,公司近几年业绩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3)财务风险

 ①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建筑装饰行业普遍具有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偏高的特点。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88,943.14万元、140,007.63万元、191,146.43万元和217,353.22万元,其中2012-2014年各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各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83%、54.27%和59.62%,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持续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0.52%、27.90%、36.04%和35.64%,占比偏高,主要原因为:1、部分已完工大型项目竣工验收至决算时间较长且该期间回款较少;2、2011年以来我国GDP增速呈持续下滑态势,而建筑装饰行业回款速度与宏观经济环境关系密切;3、2010-2011年度公司承接的公共事业类工程比重较高,因公共事业类工程最终客户部分为政府或事业单位,工程施工进度确认及工程款支付需要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复,周期相对较长。

 虽然公司承接的建筑装饰工程一般是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多数客户具有良好的信誉,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当宏观经济增速持续回落,或者建筑装饰行业的外部经营环境出现恶化,公司每实现单位营业收入所形成的应收账款规模存在进一步上升的风险。

 一方面,一旦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应收账款发生实际坏账损失,将直接影响公司利润水平;另一方面,应收账款回收不够及时,将直接影响资金周转效率,对公司业务规模扩张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②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2.67%、19.03%和18.63%。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长,而此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建设期及投产初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难以对公司盈利产生显著贡献。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因净资产增幅较大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③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导致资金短缺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累计净利润少72,832.86万元。目前公司通过增加银行贷款和经营性负债,尚能够保持营运资金基本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将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满足日常经营需求。此外,部分大型工程项目在项目承接及施工过程中,需要较大金额的资金垫付,对资本金或营运资金规模要求较高。如若未来一段时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依然大幅低于同期净利润,或者公司不能多渠道及时筹措资金,公司将面临资金短缺的风险。

 ④偿债能力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的同时,应收账款呈快速增长态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亦大幅下滑。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权融资,主要通过银行借款、经营性负债等外部融资方式进行融资来满足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受此影响,公司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快速增长,分别为1,358.39万元、2,902.44万元、4,426.54万元和2,342.77万元。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银行借款、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71,214.54万元、89,623.80万元。如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较大不利变化,甲方长期拖延大额工程款或者供应商资金紧张、大幅收紧信用期,致使公司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滑,流动资金无法满足经营所需和偿债需求,公司将面临偿债能力的风险。

 (4)管理风险

 ①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家豪直接持有公司12.44%的股份,并通过智大控股间接持有公司22.61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5.056%的股份;同时,其关联人叶秀冬、叶洪孝、叶又升、叶国英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43.274%的股份。虽然本次发行后,叶家豪及其关联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将有所下降且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仍有发生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它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或重大决策进行控制,进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可能性。

 ②公司快速成长引致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本公司业务稳步发展,其中2012-201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9.82%。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资产规模、员工数量、经营区域都将迅速扩大,管理难度加大。尤其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在通过工厂化生产提升了建筑装饰部品部件的自给能力的同时,也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如果在研发、采购、生产、施工等方面的管理水平不能随之有效提高,将给公司的高效运营带来较大挑战,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依次投向“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其中“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系对公司主营业务产业链的延伸,项目投产后公司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所需的木制品、幕墙、门窗等部品部件将由原来以外购为主转变为自产为主,由于该项目根据公司工程施工所需产品规格及数量进行模块化定制加工,且无外销,因此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并未发生重大变化,该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工程施工质量和标准化水平以及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优势;“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公司营销网络布局,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保障;“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大大增强公司装饰设计和技术研发能力;“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将大大提升公司项目运作能力和大型项目承揽能力。

 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与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品用于满足公司所承接的建筑装饰工程,不用于对外销售,项目建设前景主要取决于公司承揽装饰业务订单的能力。虽然公司已对该等项目进行了详细论证,充分考虑了建筑装饰行业的市场需求,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基础,但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因素作出的,一旦未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承接的建筑装饰工程数量下降,则可能造成工厂产能利用不足,不能达到项目的预期收益。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的部品部件工厂化产业政策和产业升级的要求。通过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可大幅提高公司承接订单的能力,减少施工作业中的噪音、粉尘等污染,提高施工质量水平和工作效率。虽然公司已为该项目的实施进行了充分、谨慎的可行性论证,储备了相关人才和技术,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否按照设计进度顺利实施,项目建成后公司能否按照计划进行高效的组织管理、高质量完成员工培训,将使得项目预期经济效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风险。

 ②新增折旧及摊销导致的利润下降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约为24,832.70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资产结构发生的变化将可能使资产流动性和变现能力降低,每年新增折旧及摊销合计2,249.85万元。虽然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经营规模、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将大幅提升,但如若未来业务发展速度较大幅度低于预期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益水平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公司将面临因新增折旧及摊销增加而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6)原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从事建筑装饰工程业务需要的各种建筑装饰材料,除部分由甲方直接提供外,其余材料需要自行采购。报告期内,除钢材类、铝材类价格波动较大外,陶瓷类、木材类、石材类、玻璃类等主要材料价格较为平稳,但不排除未来建筑装饰材料价格有大幅波动的可能。

 公司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业务中的劳务人员采取劳务分包方式由劳务公司提供。2011年至2013年,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建筑市场工人工资结合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公布的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平均每年增长7.51%,未来可能会继续上涨。

 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以及企业间对人才争夺的加剧,公司项目管理人员、设计人员等的人工成本也可能会持续上涨。2012-2014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4,918元/月、5,218元/月、6,054元/月。

 未来,如若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或人工成本大幅上升,将给公司成本管理控制能力带来一定的压力。

 (7)经营业绩增速下降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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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前所述,受宏观经济增速下滑、房地产宏观调控及党政机关“楼堂馆所”政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建筑装饰需求存在增速降低或下滑的风险。未来,公司营业收入增速存在逐步降低的风险。另外,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增速低于营业收入增速,主要是因为:1、受业务规模持续增长、部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办理时间较长或甲方延迟支付工程款等因素影响,期末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长较快;2、公司当前主要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满足业务规模扩大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致使利息支出快速增加。综上,未来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增速下降的风险。

 (8)行业竞争风险

 我国从事建筑装饰的企业数量众多,截至2014年末,行业企业总数在14.0万家左右,较上年年末减少约1,000家,但行业企业绝对数量依然较多。另外,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统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具备装饰施工专项壹级和装饰设计专项甲级的企业数量分别为1,232家和1,024家,具备幕墙施工专项壹级与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企业数量分别为292家和450家。具备各项施工壹级或设计甲级资质的建筑装饰企业多立足于中高端市场,与本公司在业务拓展中构成直接竞争。

 公司经过多年“精品化”战略,在行业内树立了“奇信”品牌,但在建筑装饰设计、材料、施工产业链一体化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且行业内的主要竞争对手如金螳螂、亚厦股份、广田股份等均为上市公司,资本实力雄厚,本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2、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14069号《审阅报告》。201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3,021.9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94%;净利润11,638.5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84%。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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