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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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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暂停直销中心赎回费率(含转换转出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月11日起暂停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赎回业务(含转换转出)的费率优惠活动。如后续恢复优惠活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一、适用基金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09);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16);

 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30);

 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13);

 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20);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22);

 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23);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96);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98);

 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318);

 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495)。

 二、适用渠道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3层

 直销中心服务电话:010-66295921

 传真:010-66578690

 该暂停优惠业务暂不适用上述基金其他销售渠道。

 三、暂停优惠后,各只基金如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赎回,赎回费率(含转换转出赎回费率)按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费率计算。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公司网址: www.orient-fund.com

 客服电话: 400-628-5888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8日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申购、转换

 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5年12月1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本基金的单笔金额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不含50万元)。鉴于本基金目前运作平稳,为满足广大投资人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16年1月11日恢复本基金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

 (2)本基金暂停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28-58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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