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1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银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5月26日证监许可【2011】820号文核准,基金合同于2011年11月2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1月2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1月23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谭炯

 设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白志中(BAI Zhizhong)先生,董事长。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综合计划处处长及办公室主任,中国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等职。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00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具有15年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赵春堂(ZHAO Chuntang)先生,董事。南开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历任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干部,中国银行董事会秘书部副处长、主管,中国银行上市办公室主管,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银行个人金融总部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银行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宋福宁(SONG Funing)先生,董事。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资金计划处外汇交易科科长、资金计划处副处长、资金业务部负责人、资金业务部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金融市场总部助理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助理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银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葛岱炜(David Graham)先生,董事。国籍:英国。现任贝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主要负责管理贝莱德合资企业关系方面的事务。葛岱炜先生于1977年—1984年供职于Deloitte Haskins & Sells(现为普华永道)伦敦和悉尼分公司,之后,在拉扎兹(Lazards)银行伦敦、香港和东京分公司任职。1992年,加入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MLIM),曾担任欧洲、中东、非洲、太平洋地区客户关系部门的负责人。2006年贝莱德与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并后,加入贝莱德。现任贝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主要负责管理贝莱德合资企业关系方面的事务。

 荆新(JING Xin)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监事、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审计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等职。

 赵欣舸(ZHAO Xinge)先生,独立董事。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曾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会)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融MBA主任,并在中国的数家上市公司和金融投资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雷晓波(Edward Radcliffe)先生,独立董事。法国INSEAD工商管理硕士。曾任白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仍担任该公司的咨询顾问。在此之前,曾任英国电信集团零售部部门经理,贝特伯恩顾问公司董事、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总经理,中英商会财务司库、英中贸易协会理事会成员。现任银硃合伙人有限公司合伙人。

 2、监事

 赵绘坪(ZHAO Huiping)先生,监事。国籍:中国。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人力资源管理师、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信息团队主管、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综合处副处长、处长、人事部技术干部处干部、副处长。

 乐妮(YUE Ni)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分别就职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友邦华泰基金管理公司。2006年7月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具有14年证券从业年限,11年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沃顿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MBA)和经济学硕士。曾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讲师。

 张家文(ZHANG Jiawe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陈军(CHEN Ju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金融学硕士。2004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执行总裁。

 4、基金经理

 王伟(WANG Wei)先生,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AVP),工学硕士。2010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2月至今任中银美丽中国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中银中小盘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中银优选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中银智能制造基金基金经理。具有5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曾任基金经理:

 张发余(ZHANG Fayu)先生。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副执行总裁)、杨军(资深投资经理)、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建(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止,2015年9月30日,本集团总资产5.2223万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2.79%,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2.14%。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60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三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2015年招商银行加大高收益托管产品营销力度,截止11月末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52只,新增首发公募开放式基金托管规模940.37亿元。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的不利形势,托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历史新高,实现托管费收入31.36亿元,同比增长65.49%,托管资产余额6.29万亿元,同比增长86.96%。作为公益慈善基金的首个独立第三方托管人,成功签约“壹基金”公益资金托管,为我国公益慈善资金监管、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该项目荣获2012中国金融品牌「金象奖」“十大公益项目”奖;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年7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丁伟先生,本行副行长。大学本科毕业,副研究员。1996年12月加入本行,历任杭州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昌支行行长,南昌分行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2008年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5年11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142只开放式基金及其它托管资产,托管资产为62,901.90亿元人民币。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谭炯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徐琳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联系人:宋亚平

 网址: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www.cmbchina.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王佺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ccb.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网址:www.bankcomm.com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联系人:赵树林

 网址:bank.ecitic.com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联系人:姚健英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联系人:刘军祥

 公司网站:http://www.hxb.com.cn

 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邮政编码:350003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褀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辛晨晨、许梦园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http://www.csc108.com/

 1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站:http://stock.pingan.com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15)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人:罗春蓉、肖婷

 联系电话:010-65051166或直接联系各营业部

 公司网站:http://www.cicc.com.cn

 16)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马瑾

 联系电话:61195566

 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

 1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兆权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站:http://www.bhzq.com

 1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站:http://www.cindasc.com

 19)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汪明丽

 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站:www.cnhbstock.com

 20)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站:http://www.txsec.com或www.jjm.com.cn

 2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武汉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资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翟璟

 客服电话:028-86712334

 公司网站:www.tfzq.com

 2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联系人:王霖

 公司网站:www.qlzq.com.cn

 2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健

 客服电话:95565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2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2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加拨0591)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2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万鸣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2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站:http://www.zxwt.com.cn

 2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9555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2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http://www.guosen.com.cn

 30)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客服电话:400 818 8118

 公司网站:www.guodu.com

 3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95523

 公司网站:www.swhysc.com

 3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服电话:95562

 联系人:夏中苏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5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李永波

 经办律师:吕红、李永波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汤骏

 经办会计师:徐艳、许培菁

 五、基金名称

 中银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对具备良好成长潜力及合理估值水平的中小盘股票的投资,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的基础上,力图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将以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中小盘股票。本基金对中小盘股票的界定方式为:基金管理人每季度末对中国A股市场中的股票按流通市值从小到大排序并相加,累计流通市值达到总流通市值50%的股票为中小盘股票,调整完成的结果由基金管理人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九、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导向因素、市场环境因素等,对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程度和中长期预期收益率进行动态监控,在投资范围内确定相应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其次通过股票筛选建立基础股票池,在基础股票池的基础上,结合衡量股票成长性的定性和定量指标,精选具有良好基本面和成长潜力的中小盘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上遵循“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构建投资组合。首先,基金管理人将对宏观经济的状况进行详尽的分析,预计下一阶段国际及国内宏观经济的总体状况,并据此判断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走势,并指导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同时,在个股的选择上,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循股票库的制度,在中小盘股票库内通过对个股基本面、估值水平、成长潜力等因素的深入分析,筛选出符合本基金投资要求的股票。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股票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的主要对象是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中小市值公司。在股票选择方面,本基金以成长性为分析重点,对中小市值公司的基本面进行全面考察,挖掘具有潜力的企业进行投资。

 1、股票筛选

 本基金每季度对中国A股市场中的股票按流通市值从小到大排序并相加,累计流通市值占比达到总流通市值50%的股票为中小盘股票。排序时遇到停牌或暂停交易的股票,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取停牌前收盘价或最能体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公允价值计算其流通市值。在中小盘股票筛选的基础上,剔除投资限制中规定的禁止投资股票,以剩余的中小盘股票建立基础股票池。

 2、股票精选

 在基础股票池基础上,本基金主要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基础股票池中的股票进行深入研究,精选符合投资理念的优质股票。中小盘股票的最大特点是其较高的成长性,因此在分析的过程中,将主要考察目标公司的成长性因素,同时综合考察其估值水平和盈利能力。

 1)定性标准

 成长性是中小盘股票的最重要特点之一,中小市值的上市公司由于自身的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和业务规模有限等原因,若忽略其成长性因素,则对其当前的分析往往具有局限性,难以获得较好的评价结果,也容易错失分享企业未来成长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因此,在对中小盘股票进行考察时,成长性指标也应该优先于其他指标,在股票的综合评分中占有较高的比重。从定性的角度看,成长性的考察因素如下:

 ◇核心竞争力分析:主要指公司拥有比同行业其他竞争对手更强的研究与开发新产品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体现在生产的技术水平和产品的技术含量上。在现代经济中,公司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能力是决定公司竞争成败的关键因素。核心竞争力同时也包括核心技术的领先程度、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市场营销能力、潜在市场需求和专利等优势的排他性;

 ◇行业地位分析:具有高成长性的上市公司往往处于发展初期的行业,本基金主要通过细分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细分行业内部的竞争状况判断目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发展前景;

 ◇经济区位分析: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与区位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小市值公司在成长初期由于其自身的市场影响、财务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往往存在一定的发展障碍。如果区位内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符合当地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或相关产业政策,一般会享受相应的财政、信贷及税收等诸多方面的优惠措施。这些扶植政策有利于引导和推动相应产业的发展,产业内的中小企业将因此收益。因此是否符合政府产业政策导向、是否享受政府税收和补贴优惠、是否获得政策支持等是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经营能力分析:良好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规范的股权结构、有效的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权利的合理界定与约束、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督责任、优秀的职业经理层和相关利益者的共同治理。同时也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收益分配与激励机制、财务制度和公司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

 2)定量标准

 进行成长性定量筛选的主要指标包括:成长性指标、估值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

 ◇成长性指标: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收入增长率是反映企业成长能力的主要指标,反映出企业产品及服务的市场拓展能力,是业绩成长的基础。营业利润综合考虑了收入扣除成本和相关费用后的利润水平,能够比较综合地衡量企业获利能力,能避免单纯比较收入增长带来的片面性。净利润增长率涉及每股收益的情况,直接影响PE和PEG估值,因此也是重要的成长性指标;

 ◇估值指标: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和总市值。本基金将根据上市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和总市值等估值指标,对备选中小盘股票成长性的投资价值进行动态评估。PEG指标由于综合考虑了PE估值和企业未来成长性的因素,充分体现出成长/估值之间的平衡性,因此对成长性股票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总市值可以用来在所处行业、业务模式相似的企业之间进行比较,找出市场价值被低估的股票;

 ◇盈利能力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毛利率首先反映了企业产品及服务的进入门槛、竞争状况、成本控制能力,较高的毛利率某种程度上体现出企业的竞争能力,较高的毛利率也容易带来较好的赢利能力。营业利润率综合考虑了毛利率和费用率之后的企业盈利能力,能够避免单独比较毛利率带来的片面性。净资产收益率反映企业所有者权益的投资报酬率,不仅反映出企业的盈利能力,也反映出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是否合理、资产周转是否较快,是很强的综合评判指标,同时净资产收益率高低也是影响股票估值水平的重要因素。

 3、投资组合的构建

 在中小盘股票库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和定量的双重指标的筛选,基金管理人初步筛选投资组合的目标中小盘成长股票。此后,基金管理人根据目标股票的估值情况和当前市场状况等综合因素,择机将相应的股票纳入投资组合之中,从而形成最终的中小盘成长股票投资组合。

 (三)债券投资策略

 依据资产配置结果,本基金将在部分阶段以改善组合风险构成为出发点配置债券资产。首先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和投资人行为分析判断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化,并充分考虑组合的流动性管理的实际情况,配置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期限结构配置;其次,结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分析等综合影响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再次,在上述基础上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选择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1、久期管理

 债券久期是债券组合管理的核心环节,是提高收益、控制风险的有效手段。衡量利率变化对债券组合资产价值影响的一个重要指标即为债券组合的久期。本基金将在对国内宏观经济要素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和判断的基础上,通过有效控制风险,基于对利率水平的预测和股票基金中债券投资相对被动的特点,进行以“目标久期”为中心的资产配置,以收益性和安全性为导向配置债券组合。

 2、期限结构配置

 在组合久期既定的情况下,债券投资组合的期限配置是债券资产配置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期限不同,债券对市场利率的敏感程度也不同,本基金将结合对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采取下面的几种策略进行期限结构配置:首先采取主动型策略,直接进行期限结构配置,通过分析和情景测试,确定长、中、短期三种债券的投资比例。然后与数量化方法相结合,结合对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情况的判断,适时采用不同投资组合中债券的期限结构配置。

 3、确定类属配置

 收益率利差策略是债券资产在类属间的主要配置策略。按照市场的划分,可以将债券分为银行间债券与交易所债券,按照发行主体划分,又可以将债券分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本基金考察债券品种的相对价值是以其收益为基础,以其历史价格关系的数量分析为依据,同时兼顾相关类属的基本面分析。本基金在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债券流动性、税收、以及信用风险等因素基础上,进行类属的配置,优化组合收益。

 4、个债选择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上述配置原则基础上,通过对个体券种的价值分析,重点考察各券种的收益率、流动性、信用等级,选择相应的最优投资对象。本基金还将采取积极主动的策略,针对市场定价失误和回购套利机会等,在确定存在超额收益的情况下,积极把握市场机会。本基金在已有组合基础上,根据对未来市场预期的变化,持续运用上述策略对债券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四)现金管理

 在现金管理上,本基金通过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现金预算管理,及时满足本基金运作中的流动性需求。

 (五)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在进行权证投资时,投资管理人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根据权证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通过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获利等投资策略进行权证投资。投资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700指数×80%+上证国债指数×20%。

 中证700指数衡量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中证700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沪深300指数为基础编制的系列规模指数之一,其成分股由中证中盘200指数(CSI Midcap200 index)和中证小盘500指数(CSI Smallcap500 index)的成份股一起构成,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及市场代表性。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品质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企业,尤其是处于快速成长过程中的中型及小型企业的股票,中证700指数作为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中小市值公司整体状况的基准指数,可以较合理地衡量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预期风险和较高预期收益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二、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一)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及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二)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三)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四)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十三、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2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股指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1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董事会成员、管理层成员、基金经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二)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概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部分信息进行了更新;

 (三)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及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四)在“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披露了本基金最近一期的投资组合情况;

 (五)在“基金的业绩”部分,披露了本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业绩情况;

 (六)在“其他事项”部分,列明了前次招募说明书公布以来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7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运盛医疗(证券代码:600767)、立思辰(证券代码:300010)、海格通信(证券代码:002465)、长电科技(证券代码:600584)、珠江钢琴(证券代码:002678)和科达股份(证券代码:600986)分别于2016年1月7日、2015年12月30日、2015年12月30日、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2月21日和2015年12月14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下发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月7日起,对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的估值进行调整,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8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