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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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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六年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4月23日证监许可[2015]729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7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股票、权证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30%,其中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安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70%。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保本周期内(保本周期到期日除外),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基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损失投资本金的风险。投资人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约定。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1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8日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联系电话:(022)8331020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4]164号),于2004年11月8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43亿元,股权结构为:

 ■

 截至2015年11月26日,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基金有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云商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全指运输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休闲娱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下设投资研究、中央交易、国际业务、养老金管理、互联网综合业务、机构销售、银行业务、移动业务、品牌管理、战略产品、财富管理、客户服务、基金运营、信息技术、稽核风控、人力资源、财务部、综合管理。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对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适当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井贤栋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历任太古饮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百事可乐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阿里巴巴(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卢信群先生,副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历任君正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研究员、研究部经理、投资部经理,乌海市君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君正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袁雷鸣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专员,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

 屠剑威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法律事务处案件管理科副科长、香港永亨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法律合规监察部经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部助理总裁、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主管,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及合规部资深总监。

 付岩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北洋(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期货部交易员,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部投资部职员,顺驰(中国)地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现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业务部总经理。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主管、基金经理、研究总监、机构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公司管委会委员、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魏新顺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天津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天津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天津达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天津英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张军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贺强先生,独立董事,本科。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李琦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历任天津市民政局事业处团委副书记,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天津市外经贸委办公室干部,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条法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兼条法处处长、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张杰先生,监事,大学专科。现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锡林郭勒盟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内蒙古中鑫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坤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方隽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厦门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经理、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副主任会计师,现任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韩海潮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三峡证券天津白堤路营业部、勤俭道营业部信息技术部经理,亚洲证券天津勤俭道营业部营运总监。现任本公司运营总监、信息技术总监,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牡霞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新华社上海证券报财经要闻部记者、天弘基金市场部电子商务专员、电子商务部业务拓展主管、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

 付颖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天弘基金监察稽核部信息披露专员、法务专员、合规专员、高级合规经理、部门主管,现任本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陈钢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北京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兴业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部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 2011年7月份加盟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资深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分管公司固定收益投资业务。

 周晓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院设计中心及其下属北京标准股份制咨询公司经理,万通企业集团总裁助理,中工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国信证券北京投资银行一部经理,北京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嘉实基金市场部副总监、渠道部总监,香港汇富集团高级副总裁,工银瑞信基金市场部副总监,嘉实基金产品和营销总监,盛世基金拟任总经理。2011年8月加盟本公司,同月被任命为公司首席市场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互联网综合业务及战略产品业务。

 宁辰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三峡证券投资分析师,亚洲证券天津勤俭道营业部部门经理和营销总监,亚洲证券天津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2006年8月加盟本公司,2011年4月任命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机构销售业务。

 张磊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清华兴业投资管理公司证券分析师,嘉实基金基金直销经理,泰信基金北京理财中心经理,华夏基金机构理财部总经理,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合伙人,北京杰思汉能资产管理公司执行总裁。2012年10月加盟本公司,2012年11月任命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投行业务。

 童建林先生,督察长,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当阳市产权证券交易中心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宜昌总部财务主管、宜昌营业部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会计总部财务主管,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总部财务项目主管,本公司基金会计、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钢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3 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北京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兴业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

 部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2011 年7 月加盟本公司,历任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钱文成先生,理学硕士,9 年证券从业经验。自2007 年5 月加盟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行业研究员、高级研究员、策略研究员、研究主管助理、研究部副主管、研究副总监、研究总监、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陈钢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姜文涛先生,股票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钱文成先生,基金经理。

 刘冬先生,基金经理。

 肖志刚先生,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李蕴炜先生,基金经理。

 王登峰先生,基金经理。

 姜晓丽女士,基金经理。

 王林先生,投资经理。

 陈勤先生,机构投资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123,350,416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 号

 联系人:李玉彬

 联系电话:(0755) 2216 8677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贷、结算、汇兑业务;人民币票据承兑和贴现各项信托业务;经监管机构批准发行或买卖人民币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外汇存款、汇款;境内境外借款;从事同业拆借;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在境内境外发行或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买卖或代客买卖外汇及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贸易、非贸易结算;办理国内结算;国际结算;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贷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代理收付款项;黄金进口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提供保管箱服务;外币兑换;结汇、售汇;信用卡业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银行,股票简称:平安银行,股票代码:000001)是由原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完成两行整合并更名而来,是中国内地首家向公众发行股票并公开上市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于深圳。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平安银行股份约67.34亿股,约占平安银行总股本的59%,为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截至2014年12月末,本行资产总额21,864.59亿元,较年初增长15.58%;各项存款余额15,331.83亿元,较年初增加3,161.81亿元,增幅25.98%,增量为上年全年增量的1.6倍,增速居同业领先地位,市场份额提升;各项贷款(含贴现)余额突破万亿,达10,247.34亿元,较年初增幅20.94%;营业收入734.07亿元,同比增长40.66%,其中非利息净收入203.61亿元,同比增长77.04%;准备前营业利润412.57亿元,同比增长53.69%;净利润198.02亿元,同比增长30.01%;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的资本充足率10.86%、一级资本充足率8.6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64%,满足监管标准。

 截至2014 年12月31日,平安银行在全国43个主要城市拥有共计747家网点,基本形成对东北、华北、华东、华南、中部、西南和西北地区的全面覆盖,并在香港设有代表处,分别为公司、零售和政府部门等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下设市场拓展处、创新发展处、估值核算处、资金清算处、规划发展处、IT系统支持处、督察合规处、外包业务中心8 个处室,目前部门人员为53人。

 2、主要人员情况

 陈正涛,男,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理财规划师、国际注册私人银行家,具备《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长期从事商业银行工作,具有本外币资金清算,银行经营管理及基金托管业务的经营管理经验。1985年7月至1993年2月在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任教;1993年3月至1993年7月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任客户经理;1993年8月至1999年2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任计划信贷部经理、行长助理;1999年3月-2000年1月在招行武汉分行青山支行任行长助理;2000年2月至2001年7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公司银行部任副总经理;2001年8月至2003年2月在招行武汉分行解放公园支行任行长;2003年3月至2005年4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机构业务部任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07年6月在招行武汉分行硚口支行任行长;2007年7月至2008年1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同业银行部任总经理;自2008年2月加盟平安银行先后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及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一直负责公司银行产品开发与管理,全面掌握银行产品包括托管业务产品的运作、营销和管理,尤其是对商业银行有关的各项监管政策比较熟悉。2011年12月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3年5月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副总裁(主持工作);2015年3月5日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总裁。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8年8月1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截至2015年3月底,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净值规模合计2.01万亿,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17只,具体包括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一路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和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有总行独立一级部门资产托管事业部,是全行资产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专门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事业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监管要求;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行业普遍使用的“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监控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监控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电话:(022)83865560

 传真:(022)83865563

 联系人:司媛

 客服电话:400-710-9999(免长途话费)

 (2)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座 20 层

 电话:(010)83571739

 传真:(010)83571840

 联系人:许丛立

 网址:www.thfund.com.cn

 (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20层

 电话:(010)83571789

 传真:(010)83571900

 联系人:申向阳

 (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30层E-F单元

 电话:(021)50128808

 传真:(021)50128801

 联系人:涂远宏

 (5)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写字楼第10层08单元

 电话:(020)38927920

 传真:(020)38927985

 联系人:袁宇鹏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调整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电话:(022)83865560

 传真:(022)83865563

 联系人:薄贺龙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周祎

 联系人:周祎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混合型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的合理配置,综合运用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包括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安全资产为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风险资产为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权证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30%,其中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安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70%。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保本周期内(保本周期到期日除外),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恒定比例组合保本策略(CPPI, 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对资产配置建立和运用数量化的分析模型,动态地监控和调整本基金在安全资产与风险资产上的投资比例,确保投资者的投资本金的安全性。同时,本基金通过积极稳健的选择市场时机和精选个股进行投资,争取为基金资产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具体而言,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安全资产投资策略和风险资产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大类资产配置上采取CPPI策略对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进行配置,动态调整安全资产与风险资产投资的比例,力争实现保本和增值的目标。具体来说,该策略通过对安全资产的投资实现保本周期到期时投资本金的安全,通过对风险资产的投资寻求保本周期内资产的稳定增值。

 资产配置公式为:CPPI 策略的基本公式可表述为:E=M×(A-F)。

 其中,E 为可投资于风险资产(主要指股票)的上限;M为风险乘数,M≥1;A为投资组合(包括安全资产与风险资产)的资产总值;F为最低保本值(本基金为100%)的折现值。

 (1)结合CPPI策略,本基金对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的资产配置可分为以下四步:

 第一步,确定保本底线(F)。根据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时投资组合的最低目标价值(本基金的最低保本值为投资本金的100%)和合理的贴现率,确定当前应持有的安全资产数额,亦即保本底线。

 第二步,计算安全垫(C)。通过计算本基金投资组合现时净值超越保本底线的数额,得到安全垫。

 第三步,确定风险乘数(M)。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和趋势的判断,并结合风险收益情况,确定投资过程中安全垫的放大倍数,也就是风险乘数,并在安全垫和风险乘数确定的基础上,得到当期风险资产的最高配置比例。

 第四步,动态调整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并结合市场实际运行态势制定风险资产投资策略,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实现基金资产在保本基础上的保值增值。

 (2)风险乘数的确定和调整

 根据CPPI投资策略,在风险乘数M值保持固定时,根据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变化,本基金需要动态调整安全资产、风险资产的比例。当市场波动较大时,为维持固定风险乘数M值,频繁的资产调整将给基金带来较高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预期未来市场环境将发生较大变化时,固定风险乘数M值可能会限制资产的灵活调整。

 为此,本基金对于风险乘数采取定期调整的方法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每月对未来一个月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风险收益水平进行定量分析,结合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利率水平等因素,制订下月的风险乘数区间,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确定;然后,基金经理根据风险乘数区间,综合考虑股票市场环境、已有安全垫额度、基金净值、距离保本周期到期时间等因素,对风险乘数进行调整。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市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预期将产生剧烈波动时,本基金也将对风险乘数进行及时调整。

 2、安全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不同债券类金融工具的到期收益率、流动性和市场规模等情况,充分考虑各债券品种之间的信用利差水平变化特征、宏观经济变化以及税收因素等的预测分析,并结合本基金的保本周期,综合运用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久期策略、套利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对各类债券金融工具进行优化配置,力求规避风险并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1)久期选择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的未来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并结合本基金保本周期的剩余期限,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以有效控制利率变动风险,维护债券组合收益的稳定性。

 (2)收益率曲线分析

 本基金除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之外,还将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的预期,并适时调整基金的债券投资组合。

 (3)债券类属选择

 本基金根据对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等债券品种与同期限国债之间利差(可转债为期权调整利差(OAS))变化分析与预测,确定不同类属债券的投资比例及其调整策略。

 (4)个债选择

 本基金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并结合债券的信用评级、流动性、息票率、税赋等因素,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对于含权类债券品种,如可转债等,本基金还将结合公司基本面分析,综合运用衍生工具定价模型分析债券的内在价值。

 (5)信用风险分析

 本基金通过对信用债券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结合流动性、信用利差、信用评级、违约风险等的综合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债券产品进行投资。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3、风险资产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严谨、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从行业和个股两方面进行分析研究,精选具有清晰、可持续的业绩增长潜力且被市场相对低估或价格处于合理区间的股票,构建股票组合。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运行情况和国内各项政策,深入分析各行业的发展现状、景气走势及政策影响,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行业,景气程度走高或处于拐点的行业,以及政策上充分获得现实支持的行业进行重点配置。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坚持价值投资理念,立足于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发展潜力,通过估值手段,对公司的价值进行合理判断,并结合股票的价格对其投资价值进行科学判断;同时,本基金将充分结合中国证券市场的自身特点和运行规律,发掘出投资价值被市场低估的投资品种,以获取优厚的投资回报。

 (2)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从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权证定价合理性、权证隐含波动率等多个角度对拟投资的权证进行分析,以有利于资产增值为原则,加强风险控制,谨慎参与投资。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投资业绩的比较基准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0.50%)×2。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2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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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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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11.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5月27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A

 ■

 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B

 ■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本基金在开放期间(除保本周期到期日)不收取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本基金在开放期间(除保本周期到期日)不收取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B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

 各类别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各类别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各类别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各类别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服务费率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本基金在开放期间(除保本周期到期日)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5月15日公告的《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介绍的基本信息进行了更新;

 2、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经办注册会计师信息进行了更新;

 3、在“六、基金的募集”部分,增加了本基金的募集结果信息;

 4、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5、在“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增加了本基金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6、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增加了基金业绩数据,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7、在“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托管协议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

 8、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对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进行了补充。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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