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6-001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管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1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邓烨芳女士、公司董事万胜平先生、商晓红女士、公司高管汪国胜先生《关于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并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邓烨芳女士、公司董事万胜平先生、商晓红女士、公司高管汪国胜先生自愿承诺:自2016年1月8日起的六个月内(至2016年7月7日止)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直接持有或通过资管计划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