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6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投集团”)通知,铁投集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情况
2015年7月9日、16日、22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3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5-033)以及《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5-035),铁投集团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实现既定战略的坚定信心,拟于未来6个月内(自2015年7月16日起,以下简称“增持实施期间”) 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累计不低于1.38亿元。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铁投集团于2015年7月16日至2016年1月5日期间,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共26,437,80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755%,增持金额约1.38亿元。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前,铁投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300,350,96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3.062%;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铁投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326,788,77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3.937%。
三、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铁投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实施期间,铁投集团依据承诺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铁投集团实施本次增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增持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本次增持符合《管理办法》、《增持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条件。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