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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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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新都 公告编号:2016-01-08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2013年、201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4.1.1条、14.1.3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暂停上市。该公告刊登在2015年5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5-05-20。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继续加强公司现有主业经营

 公司将继续加强酒店及酒店管理公司经营,提高经营业绩;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流程,加强经营费用、运营成本及财务费用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努力拓展子公司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业务,提升销售业绩,增加经营收入及利润。

 二、完成破产重整工作

 1、2015 年 9 月 15日,深圳中院作出(2015)深中法破字第 10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长城(德阳)新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理恪德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管理人。

 2、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201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向深圳中院提出申请,以公司已完成自行管理的准备工作,自行管理有利于公司财产的有效管理和处分、有利于引进重整投资人、有利于高效推进重整程序为由,请求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深圳中院已作出(2015)深中法破字第 100-1 号《决定书》,准许公司在公司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3、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2015年12月14日在本公司7楼会议室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其中,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15年12月14日上午10时召开,表决通过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现场会议于2015年12月14日下午2时30分召开,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4、2015年12月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5)深中法破字第10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由公司负责执行,自深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经公司申请,管理人直接将其账户内的资金用于支付相关重整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和提存债权分配额。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支付了全部购买新都酒店固定资产、文锦花园24套房产、惠州高尔夫会所房产、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资产的资金,以及用于补足资产购买价格不足以支付重整费用、共益债务、债权受偿和提存款差额的资金合计776,106,038.29元。

 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之规定和深圳中院裁定确认的债权表,按照其制定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之分配方案》,向全部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支付了分配额,并提存了预计债权的分配额。重整计划之债权受偿方案已经执行完毕。

 5、2015年12月28日,为执行重整计划、实现新都酒店净资产为正值的目标,新都酒店与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睿投资”)签订《关于捐赠的协议书》,接受泓睿投资捐赠的资金8,000万元。根据《关于捐赠的协议书》的约定,如果捐赠8,000万元仍不能满足新都酒店净资产为正值需要的,泓睿应当继续追加捐赠、保障公司净资产为正值;新都酒店财务报表经审计确认净资产为正值后,公司应当将净资产超过人民币1元以上的部分在审计报告出具后三日内退还给泓睿投资。公司已经收到了泓睿投资付来的8,000万元捐赠资金。

 6、2015 年 12 月 25 日,新都酒店向深圳中院提交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报告》和《关于确认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申请书》,向深圳中院报告了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情况,并提请深圳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管理人亦于同日向深圳中院提交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监督工作报告》,向深圳中院报告了管理人监督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有关情况。

 2015年12月28日,深圳中院出具(2015)深中法破字第100-5号《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对公司和管理人提交的报告和申请书进行了审查,确认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重整工作已经完成。深圳中院根据公司的申请,裁定确认《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公司破产重整期间的工作情况请见公司定期发布的重整进展公告。

 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实现恢复上市的条件,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公告的信息为准。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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