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9月23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
201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相关内容已于2015年12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2015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208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等各方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有关回复及修订后的重组预案及摘要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月8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经国务院国资委同意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能否获得上述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