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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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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标的资产过户
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5-079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标的资产过户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曹林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44号)(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冉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冉十科技”)100%股权和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科传媒”)100%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冉十科技和视科传媒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1、2015年12月24日,冉十科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57349641J),冉十科技100%股权已过户至深大通名下,冉十科技成为深大通的全资子公司。

 2、2015年12月28日,视科传媒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674758432X),视科传媒100%股权已过户至深大通名下,视科传媒成为深大通的全资子公司。

 (二)后续事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完成后,公司尚待完成以下事项:

 (1)公司尚需按照《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的约定向曹林芳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及上市手续。

 (2)公司尚需就交易对方以标的资产认缴注册资本办理完毕验资手续并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

 (3)公司尚需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向姜剑、朱兰英、邓建宇、张锦军、孝昌和泰兴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华安资产拟设立的华安深大通1号、华安深大通2号、华安深大通3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4,671,886股股份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及上市手续。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上述后续事项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结果。

 二、中介机构关于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深大通尚需向曹林芳等交易对方支付股份对价和现金对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办理登记、上市手续,并办理深大通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订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完成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中国证监会已核准深大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4,671,886股股份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深大通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完成募集配套资金,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或无法实施的重大风险。

 (二)法律顾问意见

 律师认为:1、本次重组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中国证监会已核准深大通本次重组;本次重组相关《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业已成就;本次重组已具备实施的条件。

 2、本次重组标的资产已过户至深大通名下,符合相关协议的约定。

 3、深大通已就本次重组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协议、事项或安排。

 4、本次重组现阶段已实施事项,符合相关协议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之规定;深大通需按照相关协议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事项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对价,并就其发行股份事项依法办理股份登记、上市、限售等手续,以及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调整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深大通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新股发行和上市、注册资本变动等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深大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4,671,886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事宜尚待实施。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现时不存在可预见的重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之核查意见》;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6-001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75),披露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拟收购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李牡丹、钟勇,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22日开市起停牌、已于2015年12月28日披露《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5-77)、2015年12月30日披露《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5-78)。

 经确认,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普通股A股票、股票简称“深大通”、股票代码“000038”)自2016年1月06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30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在2016年1月21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6年1月21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预计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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