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201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14日、2015年7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及摘要修订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6年1月5日,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万家共赢金石一号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本公司股票3,458,817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98,475,751.01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28.47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自本公告日起12个月。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