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于股东郭志彦先生部分股份被质押的补充说明
公司于2016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1号》有关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郭志彦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和高管锁定股25,722,6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因个人资金需求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2015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2月3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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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郭志彦先生持有本公司90,296,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5%;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70,722,6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5%,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78.32%。
二、关于股东刘百宽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公司股东刘百宽先生的通知:刘百宽先生在2014年6月30日质押给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2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因个人原因已于2015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刘百宽先生持有本公司143,495,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2%;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9,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2%,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62.16%。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