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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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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我公司旗下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策略优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优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大数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梅泰诺(股票代码300038)自2015年12月16日起停牌;南方隆元产业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优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天元新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创意信息(股票代码300366)自2015年12月29日起停牌;南方隆元产业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优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盛元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产业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量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金证股份(股票代码600446)自2016年1月4日起停牌;南方大数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成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策略优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荣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万科A(股票代码000002)自2015年12月18日起停牌。经我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6年1月4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上述基金持有的上述股票估值。

 同时,对南方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其持有的金证股份(股票代码600446)采用 “指数收益法”计算所得估值的影响,并按此调整因素对南方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进行估值。对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其持有的万科A(股票代码000002)采用 “指数收益法”计算所得估值的影响,并按此调整因素对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进行估值。

 自上述股票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五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交易所场内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对旗下相关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进行调整,并于2016年1月4发布了相关调整方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12月31日晚上发布的《关于指数熔断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事项的通知》及《关于做好指数熔断期间场内基金申赎业务安排的通知》,我司现对指数熔断期间在交易所场内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我司旗下交易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相关安排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实施指数熔断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股票类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同步暂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基金通相关业务也同步暂停。我司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股票类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执行。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相关安排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指数熔断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含ETF、LOF、分级基金和挂牌申赎开放式基金等)的申赎业务暂停。我司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含ETF、LOF、分级基金和挂牌申赎开放式基金等)的申赎等业务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执行。

 二、我司旗下场外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

 指数熔断期间,我司旗下的场外基金(包含LOF及分级基金场外份额等)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安排将按照我司于2016年1月4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今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场内基金在指数熔断期间的申购、赎回、配对转换等业务规则进行调整的,我司旗下相关场内基金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则执行,我司届时可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四、我司此前发布的相关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我司将在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时,对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重要提示:

 1、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我司将在公司网站及时发布相关公告,说明受指数熔断影响的相关基金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实际办理时间的变化等事项。如果届时发布的公告涉及具体基金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规则与上述处理方式不一致的,以届时公告为准。

 2、若未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指数熔断规则发生变化、未来出现新的监管要求或行业自律规则及其他特殊情况,我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时间调整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4、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当发生指数熔断时,本基金管理人可能延缓支付基金赎回款;投资人在指数熔断期间将无法在场内申购赎回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的场内基金。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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