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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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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6-001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4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3日-2016年1月4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4日 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3日15:00-2016年1月4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9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三亚市吉阳镇迎宾大道488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张艺林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主持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11,86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11,86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0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866,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0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6-00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瑞泽”)近日接到公司股东仇国清先生的通知,获悉仇国清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质押股份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5,824,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88%。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5,824,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88%。

 二、其他说明

 鉴于夏兴兰女士、仇国清先生在公司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高要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岗水泥”)80%股权时向公司承诺:“金岗水泥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5,000万元、6,000万元,如未达到上述金额,当年度需向公司支付补偿的,则先由仇国清先生、仇国清先生以现金进行补偿,未履行、不及时履行、不完整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补偿义务,以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补偿”。金岗水泥2014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人民币41,282,436.58元,实现了其2014年度的业绩承诺。仇国清先生的上述股份质押行为对其业绩补偿承诺的正常履行可能产生较小影响,提请公司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已与仇国清先生进行了密切沟通,提醒上述股份质押行为可能对其业绩补偿承诺的正常履行带来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金岗水泥的业绩实现情况。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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