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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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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1月4日指数熔断期间调整旗下基金相关业务办理时间的公告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规定,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将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开放时间。

 2016年1月4日13:33,沪深300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下跌达到7%,沪、深两市发生指数熔断至15:00,当日不恢复交易,我司旗下不同类型基金开放时间将依据基金的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司旗下QDII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投资基金(基金名单见附件一)的开放时间不受指数熔断的影响,基金开放时间不进行调整。

 (二)我司旗下股票指数ETF基金(基金名单见附件二)的申购赎回业务,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事项的通知》(上证函〔2015〕2670号)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实施指数熔断期间同步暂停。

 (三)除上述基金外的股票型基金(不含ETF)、混合型基金及其他基金(基金名单见附件三),开放时间调整如下:

 1、2016年1月4日基金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等业务(以下简称“申赎类业务”)截止时间从15:00变更为13:33。即:(1)1月4日13:33(含13:33)前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按今日的申请处理。(2)对1月4日13:33后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按如下规则处理:对通过我司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我司将作为1月5日交易处理,投资者可于1月5日收市前办理上述申请的撤单;对通过代销机构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如代销机构1月4日将13:33后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上传给基金管理人的,此类申请将全部确认失败;如代销机构于1月5日将13:33后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上传基金管理人的,此类申请将按1月5日的申请处理,投资者可于1月5日收市前办理上述申请的撤单,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公告的除外。

 2、分红方式变更等业务不受上述开放时间调整的影响。

 (四)本公司交易所场内交易基金的申赎业务以交易所公告或通知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利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4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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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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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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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5年12月31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混合QDII除外)2015年12月31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累计净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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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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